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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民法的契约自由原则

发布时间:2021-10-25 22:08
  契约自由原则作为私法自治主要内容和重要形式,是契约制度全面展开的前提和基础。契约自由原则从古罗马法的契约自由思想雏形到近代的契约自由原则再到限制自由的阶段,呈现出无自由、无限制的自由到限制自由的趋势。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市场经济主体被赋予了广泛的自由权利去参与经济活动,另一方面随着垄断主义的到来,自然人之间的平等状态被打破,自然人和法人尤其是垄断组织之间的平等地位根本无法在现实中得到实现,人们面临着被自己创造的契约制度所侵害的可能。无限制的契约自由带来了不公平的结果。契约自由原则发展进入了限制自由阶段。契约自由原则发展的历程表明:一、契约自由作为近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的产物,促进了社会的巨大发展;二、对契约自由的滥用必然导致对契约自由的限制。我国处于改革开放,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必须借助契约自由原则对市场经济的强大推动作用。对此,我们必须确立契约自由原则在我国民法中的基本地位,扩大契约自由原则的内涵,同时规范、正确引导国家对契约自由的干预。 

【文章来源】:南昌大学江西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3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契约自由原则的兴起
    (一) 契约自由原则的形成
        1. 契约自由原则形成的经济基础
        2. 契约自由原则形成的政治基础
        3. 契约自由原则形成的理论基础
    (二) 契约自由原则的内涵
二、现代法下契约自由原则的变化
    (一) 20世纪经济社会背景的变化
        1. 法人的出现
        2. 格式条款的广泛运用
        3. 国家对经济的干预
    (二) 法律思想的变化
        1. 从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
        2. 从不干预政策到国家的积极干预
    (三) 契约法的新发展——契约自由的限制
        1. 对主体实行强行性规范
        2. 对合同内容选择的限制
        3. 对合同效力的限制
        4. 合同责任的扩大
三、我国民法的契约自由原则
    (一) 我国的立法现状
        1. 契约自由原则在我国民法中的地位
        2. 合同自由观念在我国的确立
    (二) 我国合同自由原则的理性分析
        1. 自由观念的分析
        2. 法律现状的分析
        3. 经济政策的分析
    (三) 我国合同自由原则的立法建议
        1. 我国合同法应明确规定合同自由原则
        2. 扩大合同自由的内涵
        3. 对利益进行界定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国家与法的关系[J]. 李正东.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2000(04)
[2]日本契约法的现状与课题[J]. 王晨.  外国法译评. 1995(02)
[3]“契约”与“合同”的辨析[J]. 贺卫方.  法学研究. 1992(02)



本文编号:3458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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