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实践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若干疑难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11-29 06:54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在审判实践中,涉及很多疑难问题和法律边缘问题。本文着重探讨出卖人延迟交付商品房的责任承担、“一房数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裁判规范、无权处分情形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裁判规范、城镇居民买卖农村房屋的效力及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等问题。第一章商品房预售合同(advance sale contract)中出卖人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的认定。第二章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认定标准。第三章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标准。
【文章来源】:河北大学河北省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1章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出卖人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的认定
1.1 出卖人不能交付商品房的责任承担
1.2 出卖人延迟交付商品房的责任承担
1.3 出卖人逾期办证的责任承担
1.4 出卖人交付商品房存在瑕疵的责任承担
1.4.1 房屋质量问题
1.4.2 房屋面积误差
1.5 出卖人对与商品房相关情况宣传不实承担民事责任
第2章 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认定标准
2.1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违约行为的主要表现形态
2.1.1 合同违约的一般形态
2.1.2 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的具体形态
2.2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2.2.1 实际履行
2.2.2 采取补救措施
2.3 “一房数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裁判规范
2.3.1 “一房数卖”行为与无权处分
2.3.2 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2.3.3 “一房数卖”情形下的合同履行规则
2.3.4 买受人在“一房数卖”情形下的法律保护
2.4 无权处分情形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裁判规范
2.4.1 夫妻一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与家事代理
2.4.2 夫妻共有财产的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
2.5 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纠纷的裁判规范
2.5.1 按揭贷款和纠纷案件中按揭银行的诉讼地位
2.5.2 按揭贷款合同纠纷案件中第三人的确定
2.5.3 按揭贷款合同利益均衡与合同条款效力认定
第3章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标准
3.1 农村房屋买卖、转让的法律困境及裁判基本原则
3.1.1 正确适用法律,依法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3.1.2 参照和补充适用国家政策,限制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
3.1.3 遵循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处理无效转让行为,均衡保护各方利益
3.2 不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可以买卖农村房屋
3.3 城镇居民买卖农村房屋的效力及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
3.3.1 城镇居民购买一般农村私有房屋的法律效力
3.3.2 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的法律效力
3.3.3 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合同有效的特殊情形
3.3.4 城镇居民买卖农村房屋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处理规范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城镇居民购买农村私有房屋的合同无效[J]. 李馨. 人民司法. 2008(10)
[2]《法学研究》三十年:民法学[J]. 常鹏翱. 法学研究. 2008(03)
[3]论夫妻间的家事代理权[J]. 童玉海. 法律适用. 2007(04)
[4]当代山东农村房屋买卖习惯法——以山东某村的房屋买卖调查为例[J]. 尚海涛.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03)
本文编号:3526055
【文章来源】:河北大学河北省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1章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出卖人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的认定
1.1 出卖人不能交付商品房的责任承担
1.2 出卖人延迟交付商品房的责任承担
1.3 出卖人逾期办证的责任承担
1.4 出卖人交付商品房存在瑕疵的责任承担
1.4.1 房屋质量问题
1.4.2 房屋面积误差
1.5 出卖人对与商品房相关情况宣传不实承担民事责任
第2章 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认定标准
2.1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违约行为的主要表现形态
2.1.1 合同违约的一般形态
2.1.2 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的具体形态
2.2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2.2.1 实际履行
2.2.2 采取补救措施
2.3 “一房数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裁判规范
2.3.1 “一房数卖”行为与无权处分
2.3.2 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2.3.3 “一房数卖”情形下的合同履行规则
2.3.4 买受人在“一房数卖”情形下的法律保护
2.4 无权处分情形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裁判规范
2.4.1 夫妻一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与家事代理
2.4.2 夫妻共有财产的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
2.5 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纠纷的裁判规范
2.5.1 按揭贷款和纠纷案件中按揭银行的诉讼地位
2.5.2 按揭贷款合同纠纷案件中第三人的确定
2.5.3 按揭贷款合同利益均衡与合同条款效力认定
第3章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标准
3.1 农村房屋买卖、转让的法律困境及裁判基本原则
3.1.1 正确适用法律,依法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3.1.2 参照和补充适用国家政策,限制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
3.1.3 遵循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处理无效转让行为,均衡保护各方利益
3.2 不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可以买卖农村房屋
3.3 城镇居民买卖农村房屋的效力及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
3.3.1 城镇居民购买一般农村私有房屋的法律效力
3.3.2 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的法律效力
3.3.3 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合同有效的特殊情形
3.3.4 城镇居民买卖农村房屋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处理规范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城镇居民购买农村私有房屋的合同无效[J]. 李馨. 人民司法. 2008(10)
[2]《法学研究》三十年:民法学[J]. 常鹏翱. 法学研究. 2008(03)
[3]论夫妻间的家事代理权[J]. 童玉海. 法律适用. 2007(04)
[4]当代山东农村房屋买卖习惯法——以山东某村的房屋买卖调查为例[J]. 尚海涛.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03)
本文编号:3526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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