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研究
发布时间:2022-01-10 10:43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疑难问题,这些亟需在理论上对合同解除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建设工程合同解除权是一种形成诉权,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本质是为了解决纠纷,针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一种惩罚措施,实质上是一种合同责任形式,是非违约方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违约救济措施之一。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法律只规定了不可抗力和违约情形,没有把情势变更原则纳入建设工程合同解除体系。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程序严格。从协议解除程序、行使法定解除权的解除程序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解除程序三个方面加以论述。解除权的行使方式分为催告解除方式和裁判解除方式。建设工程合同为继续性合同,继续性合同若解除后发生溯及效力,对当事人双方均无益处,其履行过程要经过较长的过程,而不是一时或一次可以完成的合同,且欲完全恢复至缔约前之状态亦属困难,因此原则上其解除的法律效力不溯及既往。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和损害赔偿可以并用,损害赔偿的范围应予以明确规定。
【文章来源】:河北大学河北省
【文章页数】:4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1章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概念与本质
1.1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概念
1.2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与相关概念的区分
1.2.1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与无效
1.2.2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与终止
1.2.3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与撤销
1.2.4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与解除条件
1.3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权的性质
1.3.1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权的性质的学术争议
1.3.2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权的定性
1.4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本质界定
1.4.1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本质的争议
1.4.2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本质在于解决纠纷
第2章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
2.1 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1.1 不可抗力致使合同解除
2.1.2 拒绝履行致使合同解除
2.1.3 迟延履行致使合同解除
2.1.4 不能履行致使合同解除
2.1.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2 我国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2.2.1 发包人的法定解除
2.2.2 承包人的法定解除
2.3 我国建设工程合同解除条件法律规定的缺陷
2.3.1 没有将情势变更原则纳入建设工程合同解除体系
2.3.2 发包人任意解除权的法律规定之间存在冲突
2.4 完善我国建设工程合同解除条件法律规定的建议
2.4.1 将情势变更原则纳入建设工程合同解除体系
2.4.2 明确发包人任意解除权的行使
第3章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程序
3.1 协议解除的程序
3.1.1 行使方式
3.1.2 效力认定
3.2 行使法定解除权的程序
3.2.1 行使方式
3.2.2 解除权的除斥期间
3.3 法院和仲裁机构裁决的程序
3.4 实务操作过程中的司法适用
第4章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4.1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溯及力问题
4.1.1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溯及力之争
4.1.2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溯及力的考量因素
4.1.3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溯及力的适用
4.2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结算
4.2.1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结算的规定
4.2.2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结算之司法适用
4.3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损害赔偿
4.3.1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4.3.2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存在的问题
4.3.3 完善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的建议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问题[J]. 徐梦野.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2011(07)
[2]我国合同解除制度探讨[J]. 孟继超.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1(04)
[3]论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J]. 李晓旭. 商品与质量. 2011(S4)
硕士论文
[1]合同解除效力问题研究[D]. 祁向洲.郑州大学 2011
[2]论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的情事变更[D]. 毕振昇.中国政法大学 2011
本文编号:3580572
【文章来源】:河北大学河北省
【文章页数】:4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1章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概念与本质
1.1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概念
1.2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与相关概念的区分
1.2.1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与无效
1.2.2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与终止
1.2.3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与撤销
1.2.4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与解除条件
1.3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权的性质
1.3.1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权的性质的学术争议
1.3.2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权的定性
1.4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本质界定
1.4.1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本质的争议
1.4.2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本质在于解决纠纷
第2章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
2.1 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1.1 不可抗力致使合同解除
2.1.2 拒绝履行致使合同解除
2.1.3 迟延履行致使合同解除
2.1.4 不能履行致使合同解除
2.1.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2 我国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2.2.1 发包人的法定解除
2.2.2 承包人的法定解除
2.3 我国建设工程合同解除条件法律规定的缺陷
2.3.1 没有将情势变更原则纳入建设工程合同解除体系
2.3.2 发包人任意解除权的法律规定之间存在冲突
2.4 完善我国建设工程合同解除条件法律规定的建议
2.4.1 将情势变更原则纳入建设工程合同解除体系
2.4.2 明确发包人任意解除权的行使
第3章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程序
3.1 协议解除的程序
3.1.1 行使方式
3.1.2 效力认定
3.2 行使法定解除权的程序
3.2.1 行使方式
3.2.2 解除权的除斥期间
3.3 法院和仲裁机构裁决的程序
3.4 实务操作过程中的司法适用
第4章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4.1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溯及力问题
4.1.1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溯及力之争
4.1.2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溯及力的考量因素
4.1.3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溯及力的适用
4.2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结算
4.2.1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结算的规定
4.2.2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结算之司法适用
4.3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损害赔偿
4.3.1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4.3.2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存在的问题
4.3.3 完善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的建议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问题[J]. 徐梦野.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2011(07)
[2]我国合同解除制度探讨[J]. 孟继超.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1(04)
[3]论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J]. 李晓旭. 商品与质量. 2011(S4)
硕士论文
[1]合同解除效力问题研究[D]. 祁向洲.郑州大学 2011
[2]论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的情事变更[D]. 毕振昇.中国政法大学 2011
本文编号:358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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