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留置权的成立及其对外效力
发布时间:2022-11-03 22:35
不同于质权和抵押权,留置权是一项法定担保物权。我国担保法、物权法、合同法与海商法等法律构造了现行的留置权规范体系,在成立要件上表述不一,导致法律适用的困难。明确留置权的构成要件对认定留置权是否成立及其对外效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学说综述
(一)债权人占有他人动产
(二)“同一法律关系”要件
(三)时间要件:未履行已届清偿期的债务
二、本文观点之阐释
(一)债权人占有他人的动产
1. 占有的形式包括间接占有
2. 占有的对象仅限于动产且仅限于债务人所有(包括有处分权)
(二)“同一法律关系”要件
1.“同一法律关系”的理解
2.“同一法律关系”的排除———商事留置权
(三)时间要件:未履行已届清偿期的债务
1. 未届清偿期能否留置———紧急留置权
2. 已届清偿期,一定享有留置权?
三、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承运人对第三人货物的留置权[J]. 张家勇. 法学研究. 2009(03)
[2]留置权成立要件规定中的三个争议问题解析[J]. 刘保玉. 法学. 2009(05)
[3]论商事留置权——兼评《物权法》第231条[J]. 李赛敏. 商事法论集. 2008(01)
本文编号:3700752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学说综述
(一)债权人占有他人动产
(二)“同一法律关系”要件
(三)时间要件:未履行已届清偿期的债务
二、本文观点之阐释
(一)债权人占有他人的动产
1. 占有的形式包括间接占有
2. 占有的对象仅限于动产且仅限于债务人所有(包括有处分权)
(二)“同一法律关系”要件
1.“同一法律关系”的理解
2.“同一法律关系”的排除———商事留置权
(三)时间要件:未履行已届清偿期的债务
1. 未届清偿期能否留置———紧急留置权
2. 已届清偿期,一定享有留置权?
三、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承运人对第三人货物的留置权[J]. 张家勇. 法学研究. 2009(03)
[2]留置权成立要件规定中的三个争议问题解析[J]. 刘保玉. 法学. 2009(05)
[3]论商事留置权——兼评《物权法》第231条[J]. 李赛敏. 商事法论集. 2008(01)
本文编号:370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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