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的商事合同履行概述
发布时间:2023-04-22 08:21
<正>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法律上的定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人员、科研人员应当服从应急安排,国家可以对公共运输系统、药品、食品、水源、疫区,以及确诊和疑似病患采取隔离或控制措施。因此,商事合同的履行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法律上的定性
二、合同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可适用不可抗力的情形
1、不可抗力的定义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的条件
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产生的法律效果
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适用情势变更的情况
1、情势变更的定义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适用情势变更的条件
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适用情势变更对合同履行产生的法律效果
本文编号:379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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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法律上的定性
二、合同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可适用不可抗力的情形
1、不可抗力的定义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的条件
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产生的法律效果
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适用情势变更的情况
1、情势变更的定义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适用情势变更的条件
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适用情势变更对合同履行产生的法律效果
本文编号:379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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