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环境法论文 >

国家公园立法中“一园一法”模式之迷思与化解

发布时间:2021-03-19 13:54
  国家公园立法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法治的重要任务之一,明确立法模式是国家公园立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之一。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似乎对"一园一法"模式情有独钟。应该说,该模式的兴起有其独特的政治背景和法律渊源,其核心功能是对每个国家公园实行差异化管理。但是,我国当前国家公园的政策指引和立法实践要求针对每一个国家公园制定一项内容大同小异的地方性法规,实际上是对该立法模式的异化,是一种形式意义上的"一园一法",并无法真正实现其核心功能。因此,要从形式意义上的"一园一法"模式过渡到实质意义的"一园一法"模式,即由全国人大通过国家公园综合立法来确定国家公园的国家属性、划定方法、保护目标、管理体制机制和主要制度等核心内容,在必要时各地也可以针对特定国家公园的具体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以补充和细化综合立法中的规范事项,再以该国家公园管理规划的形式具体承接"一园一法"差异化的管理目标、要求和任务。这样实质意义的"一园一法"模式才能真正实现差异化管理这一核心功能,最终为我国建立和完善国家公园体制建设提供了逻辑严谨、层次分明的法治进路。 

【文章来源】: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19(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引 言
二、我国现行“一园一法”模式的迷思与成因
    (一)我国国家公园的立法现状:“一园一法”模式的迷思
    (二)“一园一法”模式迷思的成因
        1.借鉴国外经验的路径依赖。
        2.因循国内先例的惯性选择。
        3.改革于法有据的现实压力。
三、我国现行“一园一法”模式的解读
    (一)“一园一法”模式确有一定的合理性
        1.“一园一法”可以为国家公园实现差异化管理提供保障。
        2.“一园一法”是国家公园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的必经阶段。
    (二)我国现行国家公园立法实践是对“一园一法”模式的误读
        1.现行模式是对国外“一园一法”模式的简单拿来主义。
        2.现行模式不符合我国立法工作的规律和实际。
        3.“一区一法”模式的实践效果差强人意。
四、迷思的化解:从形式意义的“一园一法”走向实质意义的“一园一法”
    (一)形式意义的“一园一法”模式:实然的过渡阶段
    (二)实质意义的“一园一法”模式:应然的发展方向
五、结 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国家公园建设的立法路径与当地社区利益协调研究[J]. 郑文杰.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19(02)
[2]中国国家公园体制改革:回顾与前瞻[J]. 王毅,黄宝荣.  生物多样性. 2019(02)
[3]中国国家公园规划体系构建研究[J]. 唐小平,张云毅,梁兵宽,宋天宇,陈君帜.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1)
[4]论行政解释形式的制度逻辑与实践图景[J]. 朱福惠,刘心宇.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6)
[5]论我国国家公园立法的几个维度[J]. 秦天宝.  环境保护. 2018(01)
[6]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J]. 唐小平,栾晓峰.  林业资源管理. 2017(06)
[7]我国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进展、问题与对策建议[J]. 黄宝荣,王毅,苏利阳,张丛林,程多威,孙晶,何思源.  中国科学院院刊. 2018(01)
[8]完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国家公园体制稳步建设[J]. 王凤春.  生物多样性. 2017(10)
[9]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同志就《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答记者问[J]. Social Development Department of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生物多样性. 2017(10)
[10]中国国家公园与自然保护地立法若干问题探讨[J]. 张振威,杨锐.  中国园林. 2016(02)



本文编号:3089686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uanjingziyuanfa/3089686.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3a00e***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