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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弃婴收养制度及其完善的法学思考

发布时间:2017-10-16 09:44

  本文关键词:病残弃婴收养制度及其完善的法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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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袁厉害事件”曾引发对于病残弃婴收养的大讨论,事件折射出的制度问题和法律问题值得在法学上细致地研究。收养制度是舶来品,起源于西方,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满起来的,从旨在权力和利益争夺的收养到现代基于家庭完整性和社会救助的收养,经历了漫长的演变。在现今发达国家,收养制度得到完整的确立,并且受到国家法律和社会保障制度可靠的维护。 收养在我国也是历史悠久,但是现代收养制度的确立却是在《收养法》颁布之后,收养制度仍存在诸多不成熟之处。病残弃婴是由于天生的残缺而被父母遗弃的婴儿,他们的收养状况更加堪忧。在制度和法律文本规定层面,收养的条件较为严苛,收养登记制度单一,收养的主体过于欠缺,导致病残弃婴收养的前置障碍很多。我国长期沿用的“计划生育”政策和“户籍”制度共同作用下亦导致病残弃婴收养的实践困境,,如何通过政策的转向和制度的改变来完善病残弃婴的收养成为一大课题。 面临复杂的病残弃婴收养问题,相关的核心理论提供了解决问题的路径。生命和生存权平等尊重理论、婴儿权利最大化原则、弱者权利保护理论、有差别平等理论、公私领域区别保护理论等,提供了病残弃婴保护的理论基础,创造了病残弃婴收养的一些实践方式,同时,也为我国相关政策和制度的调整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实践困境和理论研究突破的背景下,我国应该重视病残弃婴权利的保护,修改或完善病残弃婴收养的相关法律,排除计划生育政策和户籍制度对于病残弃婴收养的障碍,促进收养主体的多样性,通过公私领域协同运作完善病残弃婴的收养,将病残弃婴权利作为一切实践的前提,建立健全独立科学的监督制度,监控病残弃婴收养的全过程,合法合理地解决病残弃婴收养问题。
【关键词】:病残弃婴收养 生命权 婴儿权利最大化 弱者权利保护 差别平等 公私协同
【学位授予单位】:苏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3.9
【目录】:
  • 中文摘要4-5
  • Abstract5-9
  • 引言9-16
  • (一) 选题初衷和意义9-10
  • (二) 研究现状和文献综述10-14
  • 1. 研究现状10
  • 2. 文献综述10-14
  • (三) 研究目标、方法和写作体例14-16
  • 一、 病残弃婴与病残弃婴收养16-27
  • (一) 收养与收养制度16-20
  • 1. 收养的含义16-17
  • 2. 收养制度的渊源与发展17-18
  • 3. 当代各国收养制度现状概览18-20
  • (二) 病残弃婴与病残弃婴收养20-27
  • 1. 病残弃婴的指称范围20-21
  • 2. 造成病残弃婴的原因21-23
  • 3. 我国病残弃婴的生存境遇23-25
  • 4. 病残弃婴收养与普通收养的不同25-27
  • 二、 病残弃婴收养的理论与实践27-53
  • (一) 病残弃婴收养的理论基础27-42
  • 1. 病残弃婴收养之前设:生命尊重理论27-28
  • 2. 病残弃婴之定位:弱者理论28-32
  • 3. 病残弃婴收养之伦理:优胜劣不汰和有利最少受惠者理论32-38
  • 4. 病残弃婴收养之主体:国家介入和公私域区别保护理论38-42
  • (二) 我国病残弃婴收养的制度实践42-53
  • 1. 我国病残弃婴收养的传统方式42-44
  • 2. 我国病残弃婴收养制度上的新举措及其影响44-48
  • 3. 我国病残弃婴收养的实践困境48-53
  • 三、 我国病残弃婴收养相关问题探析53-61
  • (一) 国立收养机构与病残弃婴收养53-57
  • 1. 国立收养机构的数量和经济概况53-54
  • 2. 民政部门在病残弃婴收养中的角色54-55
  • 3. 国立收养机构的病残弃婴收养与违法犯罪55-57
  • (二) 计划生育和户籍制度与病残弃婴收养57-58
  • (三) 社会保障制度与病残弃婴收养58-61
  • 1. 社会救助制度与病残弃婴收养58-59
  • 2. 医保制度与病残弃婴收养59-61
  • 四、 我国病残弃婴收养制度完善途径的思考61-75
  • (一) 我国病残弃婴收养实践困境的突破61-68
  • 1. 确立婴儿最大利益原则61-62
  • 2. 改善病残弃婴收养机制和方式62-64
  • 3. 构建病残弃婴收养多元确认体制64-66
  • 4. 完善病残弃婴收养监督机制66-68
  • (二) 我国病残弃婴收养相关制度的完善68-75
  • 1. 完善国立收养机构相关制度68-71
  • 2. 排除计划生育和户籍制度对病残弃婴收养的阻碍71-73
  • 3. 健全与病残弃婴收养有关的社会保障制度73-75
  • 结论75-77
  • 参考文献77-81
  • 致谢81-82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俞宁;生育观念对遗弃与收养意向的影响——对弃婴现象调查问卷的初步分析[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1998年03期

2 钱大军,王哲;法学意义上的社会弱势群体概念[J];当代法学;2004年03期

3 任喜荣;;制度性歧视与平等权利保障机构的功能——以农民权利保障为视角[J];当代法学;2007年02期

4 成尉冰;;从生命权平等看死亡赔偿金——兼评《侵权责任法》第16、17条等规定[J];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03期

5 吴国平;;特殊收养行为的法律规制[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04期

6 沈浩浩;杨梅兰;;收养法探析——以袁厉害事件为视角[J];法制与经济(下旬);2013年04期

7 陈瑜;彭玉华;;制度对社会问题的漠视:弃婴事件引发的思考[J];甘肃农业;2006年05期

8 吴元元;;法律父爱主义与侵权法之失[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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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04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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