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亲权制度的立法完善
发布时间:2017-10-19 19:02
本文关键词:论我国亲权制度的立法完善
【摘要】: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是人类社会肌体中的组织细胞。婚姻家庭关系是人类社会中最广泛、最普遍的社会关系;而亲权是婚姻家庭法中关于亲子关系的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它是一项父母扶养、照顾、保护、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制度。本文通过对亲权制度的理论分析和历史回顾,介绍其他一些国家或地区的相关规定,然后借鉴其成功经验,立足我国的国情,提出完善我国亲权制度立法的具体建议。全文分为前言、正文、结论三大部分。其中正文包括以下五个部分的内容。 第一部分是亲权制度概述。主要阐述了亲权的概念、特征、与监护制度的关系以及亲权制度的价值。亲权是父母根据法律的规定,基于身份关系享有保护教养未成年子女和管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的权利和义务。它具有权利义务综合体、亲权人是父母、亲权相对人为未成年人、时间性等特征。它与监护制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具有建立良好亲子关系、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权益的积极作用和促进社会秩序的安定和谐的社会价值。 第二部分是介绍亲权制度的历史沿革。该部分采用历史研究的方法,对国外的亲权制度和我国的亲权制度进行一个详细的研究。主要介绍在历史的长河中,在法治的发展中,一些具有阶段性和代表性的法律制度是如何规定亲权制度的及这些规定的背后所隐含的背景和所体现的思想。笔者通过比较分析国内外的亲权制度立法,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即在完善我国亲权制度的立法时,不仅要吸收国外的先进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还要借鉴我国历史上的优秀法律文化。 第三部分阐述了我国亲权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我国亲属法的历史上,从未使用过“亲权”一词,但亲权制度却是存在的。我国现行许多民事法律法规中都有着关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保护教养的规定。它们简单地构成了我国的亲权制度。但它存在着许多问题,表现为:概念不清,没有与监护制度区分;规定过于笼统,欠缺可操作性;有关的法律规定之间存在明显的不协调;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界定不清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法制对未成年子女切身利益的保护。 第四部分论述了完善我国亲权制度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前面对我国亲权制度立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分析,笔者认为完善我国亲权制度立法,有利于完善民事立法的科学性;有利于促进社会秩序的安定和谐;有利于切实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提高认识,督促、指导亲权人正确行使亲权,努力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 第五部分提出完善我国亲权制度立法的具体建议。这一部分是文章的重点。它主要包括:(1)亲权制度立法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2)充实亲权制度的内容。这部分主要论述的是:在名称上采纳亲权的概念;明确亲权人的认定;亲权内容的具体化;明确未成年子女在家庭中的权利;(3)明确亲权的变动体系。它包括亲权的丧失、恢复和消灭;(4)建立亲权的监督保障机制。亲权制度不仅需要理论方面的研究,更需要有相关的监督保障机制,才能使这一制度落到实处,发挥应有的作用,以达到人们期望的目的。
【关键词】:亲权 监护 未成年子女 完善建议
【学位授予单位】:中央民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D923.9
【目录】:
- 摘要2-4
- ABSTRACT4-9
- 前言9-10
- 第一章 亲权制度概述10-17
- 第一节 亲权的界定及特征10-12
- 一、亲权的界定10-11
- 二、亲权的特征11-12
- 第二节 亲权与监护权的关系12-15
- 一、亲权与监护权的联系13-14
- 二、亲权与监护权的区别14-15
- 第三节 亲权制度的价值15-17
- 一、亲权制度有利于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15-16
- 二、亲权制度有利于家庭的和谐与社会的稳定16-17
- 第二章 亲权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借鉴17-27
- 第一节 国外亲权制度的历史沿革17-21
- 一、罗马法中的亲权制度17-18
- 二、日耳曼法中的亲权制度18-19
- 三、《法国民法典》中的亲权制度19-21
- 四、《德国民法典》中的亲权制度21
- 第二节 我国亲权制度的历史沿革21-24
- 一、我国古代法中的亲权制度22-23
- 二、1930年《中华民国民法》中的亲权制度23
- 三、台湾地区"民法典"中的亲权制度23-24
- 第三节 亲权制度的立法借鉴24-27
- 一、我国亲权立法的历史借鉴24-25
- 二、外国亲权立法的借鉴25-27
- 第三章 我国亲权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27-33
- 第一节 我国亲权制度的立法现状27-29
- 一、《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27
- 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27-28
- 三、《收养法》的相关规定28
- 四、《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28-29
-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29
- 六、《民法通则意见》的相关规定29
- 第二节 我国亲权制度立法存在的问题29-33
- 一、采用广义监护概念给我国的司法理论和实践带来混乱29-30
- 二、关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的规定过于笼统,不易操作30-31
- 三、相关的法律规定散离零乱、不协调31
- 四、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界定不清31-33
- 第四章 完善我国亲权制度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33-37
- 第一节 完善我国亲权制度立法的必要性33-35
- 一、有利于完善民事立法的科学性33
- 二、有利于促进我国亲子关系的发展33-34
- 三、有利于切实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34
- 四、有利于督促、指导亲权人正确行使亲权,努力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34-35
- 第二节 完善我国亲权制度立法的可行性35-37
- 第五章 完善我国亲权制度立法的具体建议37-54
- 第一节 亲权制度立法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37-38
- 一、保障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37-38
- 二、共同亲权的原则38
- 第二节 具体规定亲权制度的内容38-49
- 一、在名称上采纳亲权的概念38-39
- 二、明确亲权人的认定39-40
- 三、亲权内容的具体化40-45
- 四、明确子女在家庭中的权利45-48
- 五、明确离婚后亲权的权利义务关系48-49
- 第三节 明确亲权的变动体系49-52
- 一、亲权的丧失49-51
- 二、亲权的恢复51
- 三、亲权的消灭51-52
- 第四节 建立亲权监督保障机制52-54
- 一、亲权的社会监督52
- 二、亲权的司法监督52-53
- 三、亲权的社会保障53-54
- 结语54-55
- 参考文献55-58
- 致谢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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