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与婚外异性同居分手协议的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2017-11-01 18:34
本文关键词:论与婚外异性同居分手协议的法律效力
【摘要】:我国《婚姻法》明确禁止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部分已有配偶者婚外与他人同居,此类同居关系还引发了一些难解的法律问题。在与婚外异性同居期间双方签订的分手协议的效力就是其中一个。一方是否可以凭借着分手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按协议给予补偿?为此,相关的利益主体也发生了不少的纠纷,人民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后,引发了人们对于分手协议效力的讨论。因此,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司法实务上都有必要进一步讨论此类争议的处理规则。 所以本文将已婚者与婚外异性同居分手协议的法律效力作为研究对象,采用了案例分析方法、价值分析方法以及社会实证方法等从四个部分来对其进行阐述。首先,引入话题描述了婚外同居的产生背景,,婚外同居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现象,是社会转型时期新旧体制碰撞、中外文化交汇的产物。同时婚外同居行为也是造成离婚率较高的主要原因。婚外同居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强制性禁止规定,也引发了与婚外异性同居分手协议效力如何认定的法律问题。第二部分介绍并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对与婚外异性同居分手协议效力如何认定的意见。最终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显示,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分手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还是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第三部分讨论了学理上对与婚外异性同居分手协议效力的看法。学理上存在三种观点,第一是协议有效论,该观点认为这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应该尊重当事人的合意。第二是协议无效论,该观点认为分手协议的签订是在婚外同居这一违法关系下签订的,同时也违背了国家与社会的善良风俗,乃社会不良风气,应得不到保护。第三是自然债务论,该观点认为自然债务论与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不谋而合。本文认为因为婚外同居的分手协议是特殊的协议,不宜简单认定其是否有效或者无效,而应当区分不同情形作出不同认定。附条件有效说较为合理,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分手协议才得到法律的承认。并阐述了司法实践中判决分手协议有效的条件和标准,这样既可以打击违法的婚外同居行为,又可以保护弱者。第四部分是对目前我国法律对与婚外异性同居分手协议尚无规定提出本文的完善建议。本文引入了关系契约理论为附条件有效说提供合理的依据。在关系契约理论下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意、尊重当事人自治,体现契约法作为私法自治的品性;同时又要求将当事人的行为纳入当事人意志以外的评价因素。在关系契约理论下,分手协议效力的界定首先由要求履行财产补偿的一方举证证明分手协议有效的理由,如果符合,法官在综合考量所要考虑的因素则可以做出分手协议在符合有效理由的范围内有效的判决,反之亦然。
【关键词】:婚外同居 分手协议 关系契约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D923.9
【目录】:
- 内容摘要4-6
- Abstract6-9
- 引言9-10
- 一、 与婚外异性同居概述10-14
- (一) 与婚外异性同居的产生背景10-11
- (二) 与婚外异性同居关系的违法性11-12
- (三) 与婚外异性同居关系签订分手协议引发的法律问题12-14
- 二、 《征求意见稿》关于分手协议规定的内容以及存在的问题14-20
- (一) 《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内容14-15
- (二) 《征求意见稿》关于分手协议效力存在的问题15-20
- 三、 与婚外异性同居分手协议效力之论争20-32
- (一) 有关分手协议效力的论争20-26
- (二) 本文关于与婚外异性同居分手协议效力的观点26-32
- 四、 对与婚外异性同居分手协议效力的进一步思考32-35
- (一) 关系契约理论与婚外同居关系32-33
- (二) 关系契约理论下的分手协议效力33-35
- 参考文献35-36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9条
1 宋智慧;以契约理念透视婚姻本质[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04期
2 康娜;;关系契约视野下的婚姻观——对传统婚姻契约观的反思和突破[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05期
3 蒋月;;婚外同居当事人的赠与[J];法学;2010年12期
4 金眉;;婚外同居关系的补偿[J];法学;2010年12期
5 马骊;;法律应如何看待自由人同居后产生的分手费[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03期
6 陈慧;;“婚外恋”现象的社会学透视[J];黑河学刊;2011年04期
7 王明锁,魏磊杰;论自然债务[J];法学论坛;2005年01期
8 陈灿;当前国外关系契约研究浅析[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4年12期
9 王薇;;论同居补偿协议及其司法对策[J];政治与法律;2011年04期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康娜;关系契约视野下的婚姻和婚姻立法[D];西南政法大学;2008年
本文编号:1128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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