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检视和完善——以172件一审涉台家事案件为切入点
发布时间:2021-08-24 00:51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两岸交流日趋密切,两岸婚姻家庭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人民法院在审理两岸家事纠纷案件中面临许多难点。我们应运用最新家事审判改革经验和成果,通过完善涉台送达制度、创新涉台家事审判机制、拓宽两岸协调解决家事纠纷渠道等途径多管齐下,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对婚姻关系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促进两岸婚姻家庭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海峡法学. 2020,22(02)
【文章页数】:9 页
【部分图文】:
向台籍当事人送达司法文书途径
受理涉非婚生子女权益纠纷案件35件,占全部涉台家事案件的20.35%,纠纷类型包括抚养费、继承、确认亲子关系等。其中,在审理请求确认亲子关系案件中发现,大部分被告均到庭参加诉讼且认同原告的诉讼请求,到法院诉讼多为了以大陆法院生效判决书到台湾地区办理非婚生子女的认领登记。5. 继承案件审理周期长。
受理的涉台离婚纠纷案件中,六成以上案件的原告离婚首要理由为“夫妻长期分居”。法院审理过程中,经向厦门市出入境管理部门调查双方的出入境记录后,确认双方存在长时期分居两岸情况而判决准予离婚的有31件,占比35.23%。3. 台籍被告人缺席审理比例高。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海峡两岸婚姻法律冲突问题文献综述[J]. 陈洪娇. 法制与社会. 2015(03)
本文编号:3358940
【文章来源】:海峡法学. 2020,22(02)
【文章页数】:9 页
【部分图文】:
向台籍当事人送达司法文书途径
受理涉非婚生子女权益纠纷案件35件,占全部涉台家事案件的20.35%,纠纷类型包括抚养费、继承、确认亲子关系等。其中,在审理请求确认亲子关系案件中发现,大部分被告均到庭参加诉讼且认同原告的诉讼请求,到法院诉讼多为了以大陆法院生效判决书到台湾地区办理非婚生子女的认领登记。5. 继承案件审理周期长。
受理的涉台离婚纠纷案件中,六成以上案件的原告离婚首要理由为“夫妻长期分居”。法院审理过程中,经向厦门市出入境管理部门调查双方的出入境记录后,确认双方存在长时期分居两岸情况而判决准予离婚的有31件,占比35.23%。3. 台籍被告人缺席审理比例高。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海峡两岸婚姻法律冲突问题文献综述[J]. 陈洪娇. 法制与社会. 2015(03)
本文编号:335894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yflw/33589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