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据认定与实施机制
发布时间:2021-08-27 03:00
人身安全保护令具有法律制度和司法裁定的双重属性,其证据认定应适当掌控证据的客观性和关联性、证据的确实和充分、证据的审查和判断,特定情形下可以适用有限度的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其实施机制应与时俱进,建立和健全审判机关内部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机制,创设先予执行制度和职权执行制度,同时,构建既各司其职,又齐抓共管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外部实施机制,从而有效保护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文章来源】: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9,17(02)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据认定
(一) 适度掌控证据的客观性和关联性
(二) 适度掌控证据的确实和充分
(三) 适度掌控证据的审查和判断
(四) 有限度的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机制
(一) 建立和健全审判机关内部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机制
(二) 构建既各司其职, 又齐抓共管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外部实施机制
三、结语
本文编号:3365508
【文章来源】: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9,17(02)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据认定
(一) 适度掌控证据的客观性和关联性
(二) 适度掌控证据的确实和充分
(三) 适度掌控证据的审查和判断
(四) 有限度的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机制
(一) 建立和健全审判机关内部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机制
(二) 构建既各司其职, 又齐抓共管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外部实施机制
三、结语
本文编号:336550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yflw/33655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