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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颖超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起草

发布时间:2023-02-26 04:09
  <正>1948年10月,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在西柏坡闭幕后,根据刘少奇的指示,中央妇委成立了以邓颖超为首的婚姻法起草小组。因关系五万万同胞的婚姻、家庭幸福问题,起草小组极为慎重,几次派出工作组就婚姻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共同商议。讨论中争议最大的是第九条:"确定离婚自由,凡男女双方同意离婚的,即行离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亦即行离婚。" 1950年1月21日,婚姻法草案呈送中共中央,并附邓颖超亲笔信一封,信中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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