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背景下家事审判研究
发布时间:2025-03-30 07:15
长期以来,我国对于家事案件并没有相匹配的专有审判制度,传统的民事诉讼程序显得"力不从心"。在近年来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中,缺乏专门的审判程序,审判人员"质与量"参差不齐,调解机制适用不明等问题成为严重阻碍。因此,建立独立的家事审判程序,加强审判人员的专业化建设,规范调解机制的适用,推动家事审判制度的进一步改革显得尤为重要。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家事审判改革的必要性
(一)家事纠纷特殊性的内在需要。
(二)司法专业化的需要。
(三)案件比例增高的现实需要。
二、家事审判改革的实践与困境
(一)家事审判改革的实践。
1.针对离婚案件设立冷静期制度。
2.改进审判方式。
3.家事审判“专业化+社会化”。
(二)家事审判改革的困境。
1.我国缺乏独立的家事审判程序。
2.我国缺乏独立完善的家事审判调解体系。
3.我国缺乏家事案件审判人员的选拔规章制度。
三、构建我国家事审判制度的基本构想
(一)设立独立的家事审判程序。
(二)建立独立完善的调解制度。
(三)加强审判机构和团队的专业化建设。
四、结语
本文编号:4038391
【文章页数】: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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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事审判改革的必要性
(一)家事纠纷特殊性的内在需要。
(二)司法专业化的需要。
(三)案件比例增高的现实需要。
二、家事审判改革的实践与困境
(一)家事审判改革的实践。
1.针对离婚案件设立冷静期制度。
2.改进审判方式。
3.家事审判“专业化+社会化”。
(二)家事审判改革的困境。
1.我国缺乏独立的家事审判程序。
2.我国缺乏独立完善的家事审判调解体系。
3.我国缺乏家事案件审判人员的选拔规章制度。
三、构建我国家事审判制度的基本构想
(一)设立独立的家事审判程序。
(二)建立独立完善的调解制度。
(三)加强审判机构和团队的专业化建设。
四、结语
本文编号:4038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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