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婚姻法论文 >

确立我国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的若干探讨

发布时间:2017-06-09 09:09

  本文关键词:确立我国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的若干探讨,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 日常家事代理制度是传统民法亲属法中用以规范夫妻财产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包含了日常家事代理的适用范围,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行使、效力,滥用日常家事代理权后果的承担及其限制等一系列原则、规则。日常家事代理权是指配偶一方在与第三人就日常家事为法律行为时,享有代理配偶他方行使从事法律行为的权利,行为的后果由配偶双方互负连带责任。 中国传统社会历来以家庭为本位,重身份关系的调整,轻财产关系的规范,新中国建国以来我国婚姻立法历经三次大改,立法的重心始终在于规范人身关系、家庭关系,对财产关系的关注始终比较薄弱。婚姻法通过夫妻财产制对夫妻财产所作的有限的保护中,也是以静态保护为主,忽视了对夫妻财产的动态保护。 日常家事代理制度在对于夫妻财产的全面保护、维护交易安全和保护第三人利益方面极具价值,我国应当尽快建立该项制度。 本文在对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的相关基础性内容以及国外的一些理论进行总结对比的基础上,分析了在我国建立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就在我国建立该项制度时日常家事的适用范围、责任的承担方式、滥用日常家事代理权的限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本文共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中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的沿革与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的展开。首先从我国历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范谈起,指出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保护的不足。其次,对日常家事代理制度进行基础性分析,探析我国未设立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的原因。最后提出在我国建立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的必要性。 第二部分日常家事代理的适用范围。日常家事代理的适用范围始终是该制度争论的焦点问题,世界各国及地区对此有不同的规定。笔者将各种情况在此加以全面总结,作为我国建立相关制度的有益参考。 第三部分曰常家事代理权的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权一旦行使,发生对内对外两重效力,在内部效力上,夫妻双方对日常家事代理权行使后的积极利益以及消极利益均需共同负担。在日常家事代理权行使的外部效力问题上,本文着重探讨的是对外债务,夫妻一方基于日常家事代理权所为法律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互相承担连带责任。当然,日常家事代理权也有被滥用的可能,滥用日常家事代理权发生的后果以及配偶他方对滥用日常家事代理权的限制,也是本节讨论的一项内容。 第四部分关于我国日常家事代理制度构建的几点设想。该部分从我国建立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的可行性入手,对该制度的构建提出了一些设想,提出对日常家事代理的适用范围应该采用原则性规定+例外事项的规定方式,以生活需要主义和主客观结合主义为我国日常家事代理适用范围的一般原则。同时,出于维持婚姻基本生活的需要,如遇特殊情况,日常家事代理权亦得以扩张。同时,在设立该项制度时还应当对:夫妻连带责任、滥用日常家事代理的限制等问题予以规定。文章的最后笔者对事实婚姻、同居关系的男女能否成为日常家事代理权的主体、离婚后有无日常家事代理权、分居对日常家事代理权的影响几个特殊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日常家事代理 夫妻财产制 家事代理界定 家事代理例外
【学位授予单位】:复旦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D923.9
【目录】:
  • 中文摘要5-7
  • ABSTRACT7-9
  • 引言9-11
  • 第一章 中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的沿革与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的展开11-26
  • 第一节 中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历史沿革11-14
  • 一、1950年《婚姻法》下的法定夫妻财产制11-12
  • 二、1980年《婚姻法》下的法定夫妻财产制12-13
  • 三、2001年《婚姻法》下的法定夫妻财产制13-14
  • 第二节 日常家事代理制度与中国法定夫妻财产制14-20
  • 一、日常家事代理制度概述14-19
  • 二、日常家事代理制度与中国法定夫妻财产制19-20
  • 第三节 我国未设立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的原因探析20-21
  • 一、受前苏联立法模式的影响20
  • 二、受日常家事代理制度起源的影响20-21
  • 三、受我国经济体制的影响21
  • 四、受我国现行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影响21
  • 第四节 我国建立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的必要性分析21-26
  • 一、建立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便捷性、高效性的要求22
  • 二、建立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符合婚姻家庭法的内在法理要求和婚姻家庭生活的 内在需要22-23
  • 三、建立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符合立法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以及交易安全的价 值取向23
  • 四、建立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符合司法实践的实际需要23-24
  • 五、建立日常家事代理制度,有利于规范夫妻家事代理行为,保护夫妻财产安 全24
  • 六、建立日常家事代理制度,有利于界定夫妻一方处理共同财产的界限24-26
  • 第二章 日常家事代理的适用范围26-29
  • 第一节 日常家事代理适用范围的界定26-27
  • 一、大陆法系国家26
  • 二、英美法系国家26
  • 三、我国台湾地区26-27
  • 第二节 日常家事代理的例外27-29
  • 一、不动产处分27
  • 二、风险较大行为27
  • 三、处理与配偶方人身关系密切的事务27-28
  • 四、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购买不动产或大额动产的行为28
  • 五、经营性行为28
  • 六、其他不属于日常家事代理权适用范围的事项28-29
  • 第三章 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行使29-35
  • 第一节 日常家事代理权行使的效力29-31
  • 一、内部效力29
  • 二、外部效力29-31
  • 第二节 日常家事代理权的滥用31-35
  • 一、滥用日常家事代理权的情形及其后果31-33
  • 二、对滥用日常家事代理权的限制33-35
  • 第四章 关于我国日常家事代理制度构建的几点设想35-46
  • 第一节 我国建立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的可行性分析35-37
  • 一、日常家事代理在我国法制史上有迹可循35
  • 二、司法实践对日常家事代理制度有需求35
  • 三、现行规定中日常家事代理制度有雏形35-37
  • 第二节 关于我国日常家事代理制度构建的几点设想37-42
  • 一、适用范围的设定37-41
  • 二、关于夫妻连带责任的规定41-42
  • 三、关于滥用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规定42
  • 第三节 几个值得探讨的特殊问题42-46
  • 一、事实婚姻、同居关系的男女能否成为日常家事代理权的主体42-43
  • 二、离婚后有无日常家事代理权43-44
  • 三、分居对日常家事代理权的影响44-46
  • 注释46-48
  • 参考文献48-50
  • 后记50-51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林世畅;吴永雄;;浅谈夫妻财产制的法律缺陷及其完善[J];福建法学;1998年03期

2 庞红;论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完善[J];学术论坛;2000年05期

3 于飞;海峡两岸新夫妻财产制法律冲突及其解决[J];台湾研究集刊;2003年02期

4 蒋月;夫妻财产制与民事交易安全若干问题研究[J];法学;1999年05期

5 曾青;一起杀人案引发的思考——谈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缺陷及其完善[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02期

6 刘坚勇;试论我国夫妻财产制的修改完善[J];莱阳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01期

7 简敏;对现行夫妻财产制的得失审视与完善建言[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年01期

8 邓芳;海峡两岸夫妻财产制立法理念相同点探究[J];求实;2005年S1期

9 五十岚;王来纪;;苏联的夫妻财产制[J];国外社会科学文摘;1985年05期

10 白洁;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的思考[J];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年01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郝雪冬;;对新婚姻法的几点看法——试论夫妻财产的约定[A];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论文集[C];2001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陆静;德国夫妻财产制的特色[N];学习时报;2011年

2 中华女子学院法律系教授 李明舜;如何使夫妻财产制更加科学[N];中国妇女报;2001年

3 国防大学政工教研室讲师、法学博士 王梅;夫妻财产制进一步完善[N];解放军报;2001年

4 薛宁兰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夫妻财产制的社会性别分析[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

5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民商法学专家 王利明 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助理检察员 王琳;有关夫妻财产制的对话[N];法制日报;2001年

6 ;关于完善夫妻财产制的思索(之二)[N];人民法院报;2001年

7 本报记者 彭高琴;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N];黔西南日报;2011年

8 ;关于完善夫妻财产制的思索_(之一)[N];人民法院报;2001年

9 赵丽霞;夫妻财产制探析[N];法制日报;2003年

10 本报记者 彭高琴 实习生 李晓勰;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及解答[N];黔西南日报;2011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6条

1 孙艳军;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发展趋势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2年

2 焦燕;婚姻冲突法问题研究[D];武汉大学;2005年

3 裴桦;夫妻共同财产制研究[D];吉林大学;2008年

4 黄宇;婚姻家庭法之女性主义分析[D];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

5 许莉;《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07年

6 李麒;财产纠纷与诉讼实践[D];山西大学;2012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沈卢红;非常夫妻财产制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

2 许馨友;夫妻财产制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0年

3 吕子正;夫妻财产制研究[D];吉林财经大学;2011年

4 刘宇;非常夫妻财产制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1年

5 施灵敏;夫妻财产制法律适用问题研究[D];郑州大学;2012年

6 杜燕;非常夫妻财产制的法律问题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

7 谢银芝;非常夫妻财产制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2年

8 邓旭;我国非常夫妻财产制度研究[D];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2年

9 王畅;夫妻财产制类型成因分析及其对我国当前立法的启示[D];吉林大学;2011年

10 洪巧;论夫妻财产制及我国婚姻法相关制度之完善[D];华南理工大学;2011年


  本文关键词:确立我国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的若干探讨,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43496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yflw/43496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6d79a***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