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元素标注越界构成虚假宣传
发布时间:2017-10-16 14:33
本文关键词:营养元素标注越界构成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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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好丽友系列预包装食品"薯愿薯片"的外包装上,除了在营养标签中的营养成份表中标示之外,另有两处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反式脂肪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标示。工商机关认为是广告属性,误导了消费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
【作者单位】: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关键词】: 营养标签;预包装食品;虚假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营养成份;薯片;外包装;标签通则;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
【分类号】:D922.294;D920.5
【正文快照】: 【裁判要旨】虽然营养声称可以标注在标签的任何位置,但声称方式应严格按照国标来标注,不能进行其他形式的更改、延伸,更不能随意加上前缀、后缀或拆分、组织。产品包装上的印刷若是图与形相合的一个整体,则不是营养标签而是广告宣传。这种宣传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本文编号:104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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