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案件管辖权分析——以美国高通公司反垄断调查为例
发布时间:2017-11-13 14:33
本文关键词: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案件管辖权分析——以美国高通公司反垄断调查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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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涉及复杂的事实与法律分析,必须基于个案所处的具体情形加以判断。本文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美国高通公司的反垄断调查和处罚为视角,分析了该案确定域内和域外管辖权的原则和依据,以及专利地域性、终端产品销售地和地域市场界定与该案管辖权的关系本文论证说明,高通公司专利许可和芯片销售行为实施地是确定该案域内管辖权的关键连接点高通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域内管辖权的主张是正确、清晰的;提及域外管辖权是合理、恰当、谨慎的建议利益相关方以高通案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基础,对高通公司提出的整改措施加以理解适用。
【作者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垄断认定过程中的相关市场边界划分原则与技术研究”(批准号:12&ZD200)的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D922.294
【正文快照】: 一反垄断管辖权·域内V域外管辖权,筒言之是指主权国家能够合法采取行动而管制的人、物和事件的范围。国际法管辖权原则主要包括属人管辖、属地管辖、保护性管辖和普遍性管辖四类。关于反垄断管辖权,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第二条以及该法关于垄断行为的定义与界定,中国反垄断执,
本文编号:118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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