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与监管
发布时间:2017-11-15 14:10
本文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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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2年以来,互联网金融在我国掀起了创新热潮,如P2P、众筹和第三方支付、互联网保险等系列互联网金融创新。〔1〕在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同时,面临监管真空而出现了野蛮生长与乱序竞争,让行业面临法律和经营双重风险,暴露了很多问题。因此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及监管问题成为监管部门及其各研究领域关注的重要问题。本文就此问题进行深入而较系统地分析与研究,进而提出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研究。
【作者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基金】: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逆周期金融宏观审慎监管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1BFX052)的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D922.294
【正文快照】: 一、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界定本质,指本身的形体,本来的形体;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根本的属性。〔2〕本质可使人们脱离具体的形象进行创新活动。任何事物都有许多的属性,在事物的诸多属性中,有些属性是某个或某类事物所特有的,决定该事物的本质,使某一事物之所以成为它自己的最低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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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袁忍强;;金融危机背景下的金融监管及其发展趋势——金融法的现在和未来[J];法学杂志;2012年07期
2 徐冬华;刍议金融信息正负反馈量的控制[J];地方政府管理;1994年01期
3 卢中原;只有懂金融 才能防风险[J];w挛胖芸,
本文编号:119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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