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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范围_关于经济法体系问题的新探

发布时间:2016-10-14 17:16

  本文关键词:关于经济法体系问题的新探,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关于经济法体系问题的新探

68长沙大学学报                2005年11月

中难以实现。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实现其剩余发生障碍而使之每过若干年发生一次经济危机,并造成生产力的大破坏,自然资源也日益陷入不可持续利用状态,出现平均利率下降、生产停滞或减慢,生活质量恶化等趋势。就一国来说,就是社会总资本的增值日益减少,国民经济活力和竞争力下降,国民经济陷入恶性循环,企业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增量利益)不能得到普遍和持续实现的保障,进而诱发政治局面不稳定,国家安全受到威胁。此时,需要国家利用宏观的经济法从社会总资本增值的立场出发调整增量利益的再分配,以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学界的统一认识是,经济法体系包括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笔者认为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应属于宏观的经济法,并且宏观的经济法还应当包括社会保障法。

1 市场规制法

产者集团和管理者集团的复杂的增量利益关系。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这里面就包括了企业与投资者(股东),企业与投劳者(包括提供科技和直接生产劳动等的劳动者),企业与管理者尤其与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整体运行进行指挥协调等人员)的关系;还包括了投资者、投劳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关系;还包括了投资者内部的关系,如股东大会与股东、股东与股东的关系,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等等。在企业内部这个复杂的关系体中,投资者有可能滥用其对资本的所有权,以各种方式压榨投劳者,以获取更多的整个企业创造出来的增量利益,使其资本增值;投劳者也可能利用自己对劳动力的天然属于其个人所有的权利(因它出卖劳动力时并没有放弃自己对劳动力的所有权),消极对抗投资者,以设法减轻其被剥削的痛苦或者要求其分享更多的增量利益;管理者则可滥用企业管理权,以权谋私和损害企业整体利益,从而获得更多的增量利益。既然企业内部存在着复杂的物质利益关系,那么就需要法律对这种复杂的物质利益关系进行调整。近几年以来,为增强企业活力,我国加强了企业法制建设,目前我国已经制定的企业法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业法》《外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在市场经济中,能否盈利关系到每一个市场主体的生死存亡,,滥用垄断强势,,,,,。,使市,保障国民经济总资本增值。

市场规制法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7]。(1)市场竞争法,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市场竞争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平竞争,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2)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是衡量市场交易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目的在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4)要素市场管理法。主要包括对各类生产和生活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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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规范。如证券监管法律制

不足之处。一方面,企业法受民商法的影响过多,在企业法中有很多调整企业外部关系的民商事和行政法律规范,对于调整企业内部关系重视不够。另一方面,就企业法调整内部关系来说,公司法的理论不能科学解释为什么企业利润分配应由投资者来决定,笔者认为应当按照投资者提供决策劳动,生产者提供直接生产劳动和管理者提供指挥劳动的大小来分享利润才更有利于企业增加增量利益。只有按照调整企业内部人与人之间增量利益关系的思路,去重新作出科学的规定,并把这些规定并入企业法才比较合适。

(二)宏观的经济法

度,期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

2 宏观调控法

自14、15世纪开始,当社会化的生产方式出现并逐步取代个体小生产方式以来,一方面,人们认识、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大,资源枯竭、环境污染和生物多样性灭失等大大加剧,另一方面,社会化的高效率排挤了个体小生产,使得以个体小生产为基础的自然经济日见瓦解,商品经济迅速发展,而以盈利为目的的市场竞争也日益导致供大与求,社会生产力与社会消费力失衡,经济危机、金融危机时有发生,市场主体在社会化生产中的自发逐利行为造成的这种间接的,比较远的自然影响和社会影响需要由国家对其进行宏观调控,而宏观经济法中的宏观调控法就是对这种宏观调控关系进行规制的。

我国宏观调控法的体系十分庞大,复杂,主要由以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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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划产业法。计划法主要调整计划主体个部分构成。

从增量利益的角度看,宏观的经济法主要是调整人们在以社会化生产为基础的竞争中实现剩余(增量利益)并相应地进行剩余(增量利益)再分配的关系,也是国家对人们在社会化生产中增量利益关系进行再次调整的法[6]。它从社会总资本增值,即国民经济总体发展的角度来调整各个企业的增量利益关系,解决企业无法解决的问题,其功能是保障整个国民经济充满活力和增强国家的经济竞争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

高度发达的社会化的大生产使经济增长方式和社会经济运行机制发生了巨大变革,商品经济日益冲破民族国家的障碍,朝全球性的市场经济发展,经济运行机制也由家庭的自给自足形式变成社会的市场竞争形式,竞争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一切企业、产业和国家都卷入了日益全球性的市场竞争中,而激烈地市场竞争所引发的社会危机和自然危机首先表现为个别企业创造的剩余(增量利益)在社会化大循环

在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要的政策目标等国家计划的过程中发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产业法则主要调整为了实施国家计划,在如何确定和实现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政策目标的过程中发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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