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与进路:认缴出资期限畸长情形下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发布时间:2024-06-15 04:37
为促进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在2013年进行了资本制度的改革,由原本的实缴制修改为全面认缴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但与此同时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遭遇新的困境,认缴制下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具有必要性,如何设计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有效机制值得关注。对认缴制度中出资期限畸长的情形下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保护机制,为市场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1 认缴制下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困境
1.1 公司虚设与公司滥设
1.2 公司偿债能力降低
1.3 公司资本担保功能弱化
2 认缴出资期限畸长情形下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必要性
2.1 认缴出资期限畸长情形的界定
2.2 认缴出资期限畸长情形下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必要性
3 出资期限畸长情形下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机制
3.1 启动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制度
3.2 设置债权人请求权机制
3.3 引进衡平居次原则
4 结语
本文编号:3994937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1 认缴制下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困境
1.1 公司虚设与公司滥设
1.2 公司偿债能力降低
1.3 公司资本担保功能弱化
2 认缴出资期限畸长情形下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必要性
2.1 认缴出资期限畸长情形的界定
2.2 认缴出资期限畸长情形下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必要性
3 出资期限畸长情形下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机制
3.1 启动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制度
3.2 设置债权人请求权机制
3.3 引进衡平居次原则
4 结语
本文编号:399493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39949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