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上市公司退市中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8-04-14 09:06

  本文选题:上市公司退市 + 中小股东权益 ; 参考:《江西财经大学》2015年硕士论文


【摘要】: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发展对国民经济的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投资者权益保护则是关于证券市场的永恒话题。公司退市制度是证券投资市场的基础性制度之一。在我们国家,自2001年首批公司退市至今,包括被动退市和主动退市,沪深交易所累计已有78家公司退市。构建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退市制度,对于促进实现证券投资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培养更加理性的投资者,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2年度,曾经因阻碍力过大而差点搁浅的公司退市制度改革,在万众期盼下终于迈出了具有实质意义的那一步。退市制度的改革响应并且符合政府所做的2012年工作报告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具体要求,也受到广大投资者的高度关注。2014年6月5日*ST长油结束了长达17年的上市之路,正式摘牌退市,这是2012年新退市制度正式实施后,沪深两市首家强制退市的公司,也是央企首家退市股。新出台的公司退市制度,无论你是民营企业,抑或是国营企业,只要这个公司不能符合继续上市条件就要退市。退市最主观最直接的目标是要把那些相比之下最具投资意义的上市公司留在证券投资市场上,把那些已经没有了投资价值的“病残”公司扫地出门,也就是“扶正劣汰”。退市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给广大投资者提供一个更加健康、高效、纯净的金融证券投资市场,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但是,与拥有绝对控制力和支配力的公司大股东相比较,公司中小股东处于天然的弱势地位。一旦公司退市,这些投资者往往会亏得血本无存。投资者才是证券投资市场的基础和根基,只有尊重和保护弱势的投资大众,尤其是中小股民,才让股民们始终对证券市场保持信心。否则,整个金融证券市场这座大厦的根基将会受到震动,建立公司退市制度的原始目的将难以实现。因此,必须构建完善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免遭侵害。本文将以公司退市过程中对中小股东权利保护为出发点,从保护股东权益的重要性和我国公司在退市过程中对股东权益的保护机制存在的不足作分析,以相关的基础性理论为辅,结合境外成熟证券市场的有效制度和经验,提出对我国公司退市中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制度进行完善的可行性建议。本文正文部分拟从以下四个部分来进行论述:文章第一部分对公司退市以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一般性理论进行概述,通过分析公司被动退市的情形和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的法理基础以及公司退市对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等问题,引出文章要研究的问题:如何保护公司退市过程中的中小股东权益。文章第二章对我国公司退市中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制度的发展历程、立法现状和现行具体制度进行了概述,分析了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目前对中小股东在退市过程中的权益保护存在的不足之处有投资者权益保护立法缺失、民事责任制度不完善、诉讼机制不完善和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文章第三章通过研究美国、德国、英国和我国台湾地区有关公司退市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立法和具体措施,总结出值得我国借鉴的具体经验:实体上要重视并加强立法,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完善民事责任制度,建立场外交易市场;程序上要引进群体诉讼制度;配套制度上要重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文章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这一部分针对我国公司退市中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讨论如何将其完善,并提出具体举措:在立法层面,要转变立法观念,加快制定《投资者权益保护法》,明确各个责任主体应该对中小股东承担的民事责任,建立场外交易市场;在具体制度层面,要逐步取消证券民事诉讼前置程序,构建我国的集体诉讼模式,建立退市处罚听证和复议程序,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Abstract]:In 2012 , the company returned from the city to date , including the passive retreat and the active retreat , the company that has not invested in the market has returned to the market . It is the foundation and foundation of the stock market , which is the foundation and foundation of the stock market . This paper gives an overview of the current legislative situation and the current concrete system , analyzes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China . In the third chapter , the author summarizes the relevant legislation and concrete measures for the protection of minority shareholders '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small and medium - sized shareholders in the process of returning to the market , and summarizes the specific experiences that deserve the reference of our country . In chapter 3 , we study the specific experiences that deserve the reference of our country : the entity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and strengthen legislation , establish the system of protection fund for the investor protection fund , perfect the system of civil liability , and establish the OTC market ;
To introduce the system of group action on the procedure ;
The fourth part is the focus of this article . This part focuses on the deficiency of the protection system of minority shareholders ' rights and interests in the back city of our country , and puts forward concrete measures : to change the legislative idea , to speed up the formulation of the law of protecting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investors in the legislative level , to clarify the civil liability of the individual responsible subject to the small and medium shareholders , and to establish the OTC market ;
At the specific institutional level , we should gradually abolish the pre - procedure of the securities civil procedure , construct our collective action model , establish the punishment hearing and review procedure in the city and perfect th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ystem of the listed company .

【学位授予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2.287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徐敏娜;;我国中小股东权益侵犯问题现状及制度根源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8年14期

2 杜娟;王云;;论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J];法制与社会;2008年18期

3 黄邦道;;论中小股东权益之法律保护[J];特区经济;2008年06期

4 王怡然;;浅谈中小股东权益保障[J];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08年09期

5 侯建云;;我国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内部保护机制现状分析[J];中国商界(下半月);2010年11期

6 范大卫;;关于我国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2010年15期

7 倪筱楠;钟毅;;基于投融资视角的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障探讨[J];企业经济;2011年04期

8 吕永铮;;论大股东对中小股东权益侵害及保护措施[J];企业导报;2011年10期

9 谢瑞兰;徐伊萌;;浅析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J];东方企业文化;2012年21期

10 余珊珊;;论公司捐赠中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J];东方企业文化;2013年04期

相关会议论文 前9条

1 许巧蓉;蔡浩;;论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A];投资者保护与公司治理论坛论文集[C];2010年

2 张振华;;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以民主的视角[A];当代法学论坛(2008年第3辑)[C];2008年

3 仇小松;;论股份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民事诉讼救济[A];第二届贵州法学论坛文集[C];2001年

4 张庆;;公司治理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A];投资者保护与公司治理论坛论文集[C];2010年

5 陶景洲;;试论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A];中国律师2000年大会论文精选(上卷)[C];2000年

6 相天起;;浅析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法律机制[A];第二届中国绿色商业发展高峰论坛论文集[C];2007年

7 郑爱侠;;论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A];2014年5月现代教育教学探索学术交流会论文集[C];2014年

8 张善美;;论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与《公司法》的立法完善[A];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论文集[C];2001年

9 吴正林;;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律制度及其完善[A];投资者保护与公司治理论坛论文集[C];2010年

相关重要报纸文章 前10条

1 陈家洪(作者系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尽快制订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法[N];证券时报;2004年

2 冯玉华 执笔:李延振 左志刚;全流通时代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挑战与对策[N];上海证券报;2006年

3 路银雷;如何有效保护中小股东权益[N];上海法治报;2013年

4 雷正云;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N];人民法院报;2005年

5 本报记者 刘兴祥;中小股东权益更有保障[N];证券时报;2002年

6 本报记者 马立群;突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N];经济日报;2005年

7 惠莉;应立法保护中小股东权益[N];江苏法制报;2005年

8 刘喜平;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支招[N];检察日报;2006年

9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宋一欣;完善独董机制 保障中小股东权益[N];证券时报;2007年

10 记者 曾宇;公司法修改凸显中小股东权益保护[N];中国证券报;2004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卢建光;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2010年

2 王安荣;上市公司主动退市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

3 周超;公司退市中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D];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

4 孙同波;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问题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4年

5 张海;上市公司退市中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问题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5年

6 贾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2008年

7 王嫘;论我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D];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08年

8 周璇;论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D];苏州大学;2009年

9 谢颖梅;论中小股东权益司法救济程序之完善[D];湘潭大学;2008年

10 王瑞雪;大小非解禁下的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D];华中科技大学;2009年



本文编号:1748615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1748615.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a990e***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