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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税收法定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07-05 06:08
【摘要】:随着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中关于《立法法》条款的修改,“税收法定”再次走进走进了公众的视野,之所以受到如此广泛的关注,是因为税收法定标志着税收改革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按照我国税法体系的现状,特别是“行政立法为主,人大立法为辅”的局面并不是短期内可以扭转的,不仅如此,由于执法体系和司法保障体系对接的不完全,纳税人在面对税收争议时依然身处较为被动的位置。所以《立法法》的修改只是一个新的起点,接下来最重要的如何让税收法定在立法、执法和司法等领域中尽快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笔者发现,我国无论在税法体系抑或在征管体系都与美法等西方国家有着较为显著的区别,在贯彻税收法定的道路上,我们要结合具体国情,探索适合自己的模式。于社会公众来讲,目前对税收法定的认识尚且比较模糊,大多人都是停留在以法律形式确定税法的制定与实施,却很少人能够领悟到贯彻税收法定是为了限制国家的征税权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的深层意义。实现依法治税,政府和公众都需要先从思想上转变,纳税人要守法,政府也要守法。只有法律清晰明确权力与责任的界限,做好立法、执法和司法互相监督,才能有效避免国家滥用权力的现象发生。本文按照“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利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和规范分析法进行研究。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绪论,内容包括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和研究方法;第二章税收法定理论分析,主要阐述了税收法定的理论基础,包含税收法定的三大原则和税收法定的理论依据;第三章我国税收法定的现状与问题,首先介绍了我国税收法定的历程,其次对我国税收立法和执法方面由于税收法定的缺失出现的典型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总结,最后阐述了税收法定缺失的影响;第四章国际经验借鉴,介绍了对美、法、日三个国家的税制特点,并从三国的税收法定历程中总结出税收法定的宪政思想、人权精神和立法原则;第五章实现我国税收法定的对策,结合新修订的《立法法》的变化,从立法、执法、司法和财政支出透明度方面对我国如何落实税收法定提出具体的对策建议。本文理论意义在于对税收法定的内涵精神进行深入的挖掘和解读,结合我国立法、执法等法制上存在的问题分析,找出我国实施现状与税收法定目标的差距,并且引入社会契约理论、国家治理理论、公共服务理论等多维角度重新认识税收法定对提高我国依法治税水平的意义和作用,而实践意义则在于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提出税收法定的改革建议,为完善我国税收法定探索新的路径。税收法定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内容,是我国税收改革的重要指导原则,也是构建我国现代税法体系的必然要求。确立并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体现了政府执政思维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逐步转变,有利于和谐税收秩序的更好发展。与此同时,只有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才能更好促进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提高,从而激发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的觉醒,为依法治税提供坚实保障,因此坚持税收法定对我国发展意义深远。
【学位授予单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1;D922.2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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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韦森;;从“税收法定”走向“预算法定”[J];中国经济报告;2014年10期



本文编号:274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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