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公司股东表决权延展研究
发布时间:2020-07-22 04:30
【摘要】:现代商业模式向公司集团迈进,股东由自然人转变为法人,而法人股权的行使在我国《公司法》上付之阙如。若章程同样未作规定,在以董事会为中心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下,法人股权的行使常被视为控股公司的经营决策,属于控股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而无需控股公司股东会同意。因此,倘若某从属公司掌握绝大多数其所在公司集团资产,即使该从属公司的合并分立、增发新股、重大资产转让等活动显然对整个公司集团产生重大影响,并从而与控股公司股东的利益休戚相关,控股公司股东在现行公司法规则下也不享有表决权。对比单一层级结构下,该等公司重要决策均需由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集团中控股公司股东的表决权实质上大幅缩减,与此相对应的正是控股公司董事会自主决策范围的扩张。这种控股公司股东表决权缩减的结构性现象将推升公司的“委托-代理成本”,恶化“内部人控制”问题,且国内外已经频频出现公司集团管理层掏空公司资产的现实案例。然而现有制度所提供的救济渠道仅在单层公司结构下有效,再加上事后救济自身的局限性,控股公司股东实际上正处于“行权无力,维权无门”的尴尬境地。控股公司股东在重要从属公司层面存在值得保护的正当利益,却因僵硬适用未考虑集团特殊性的现行公司规则而遭架空,为解决这一结构性问题,则应调整法律规则在该特殊情形下的适用,恢复控股公司股东参与重要从属公司重大决策的渠道。对于恢复之道,有学说提出“穿越理论”,不仅认为从属公司的某些重要决策应属于控股公司股东表决权范围,并进一步主张该表决应穿越公司层级,直接在从属公司层面由控股公司股东与从属公司股东共同进行。然而,划定控股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边界涉及到对公司机关职权分配、法人人格独立原则、组织体运行逻辑。不仅如此,保护少数股东之正当性是否足以支撑该表决权直接击穿法人人格,无视公司作为组织体,需通过公司机关形成意思的特性进行深刻把握,更需要对适度性进行更高标准的谨慎考量。有鉴于此,本文提出“表决权延展”的概念。有别于“表决权穿越”,“表决权延展”将控股公司股东权利保护的边界限定为仅在表决事项内容上予以延展,控股公司股东表决权仅能在控股公司层级行使,不得突破法人人格的外在形式。本文一方面论证表决权延展将重要从属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配置给控股公司股东会的正当性,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证表决权延展在恢复控股公司股东控制权范围的路径上相比表决权穿越更具优越性。本文将通过规范分析与法理研究,揭示公司治理结构中决策权配置的精神内涵、法人组织的运行逻辑以及少数股东保护的合理限度;结合域外司法与立法实践所展示的取舍与限度,深入探究控股公司股东在公司集团治理中享有何种程度的正当期待利益,该期待利益应通过何种符合公司法逻辑与价值的机制具体实现,并提出具体的规则构建建议。具体而言,本文将分三章进行研究:第一章,控股公司股东表决权延展的内涵界定。第一节介绍公司集团下股东表决权现状,首先,控股公司股东因层级加多因而无法参与重要从属公司的一些重大决策,出现控股公司股东表决权实质缩减而控股公司董事自主决策范围相应扩张的现象;其次,分析现行公司法制度下的救济,论证通过追究董事管理人责任的事后救济的局限性,引出有必要恢复控股公司股东表决权。第二节界定控股公司股东表决权延展的内涵,介绍“表决权延展”的概念,比较其与邻近概念“表决权穿越”在性质和行使效果上的异同,并结合域外司法与立法,及我国低位阶立法的实践,阐明实践中采取表决权延展居多的现状。第二章,控股公司股东表决权延展的正当性。分别从三个角度进行论证,即:股东会参与重要从属公司重大决策的正当性、“法人人格独立”在集团语境中适度突破的合理性,以及表决权延展在符合商事组织法的逻辑下有限突破“法人人格独立”的适度性。具体而言,首先分析公司机关权限分配的原则,论证法人股权行使决策归属于股东会;其后剖析“法人人格独立”在集团语境下的内涵;再从公司组织意志形成和资本多数决的商事组织法运行逻辑两方面探讨少数股东保护的限度,论证表决权延展相比穿越在与遵循公司组织运行逻辑上更具有适度性。第三章,控股公司股东表决权延展的规则构建。具体探讨控股公司股东表决权应于何时延展、何事延展。首先,控股公司与从属公司仅在具有极高关联性时才能启动延展机制,而这种极高关联性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从属公司在集团中占据极重要的经济地位,二是控股公司对从属公司在股权结构上对其享有控制力;其次,表决权延展并不普遍适用于重要从属公司的全部决策事项,仅限于那些实质性影响公司集团结构的事项,具体包括从属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重大资产转让,以及实质性变更公司章程。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2.291.91
本文编号:2765328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2.291.9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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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6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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