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高管收入的法律规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0-08-25 03:41
【摘要】:党的十八大紧抓反腐败任务新高度,开启党风廉政建设新篇章,党中央坚定而赋有力度的改革、社会积极而有效的监督为国有企业成为反腐倡廉重要阵地提出高标准、打造新未来。党的十九大强调“反腐工作荆棘满途,反腐任务负重致远”;但同时也阐释了永远坚持在反腐败道路上的清醒认识,压倒性态势的不断巩固、压倒性胜利决心的夺取都必须坚如磐石,巍然屹立,赋予党和国家久安长治、安心落意的态势。国有企业如何在反腐倡廉中自处——改革成为关键点,国有企业的发展影响着国家改革大计。十九大报告强调“深化改革的宗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主张、全球竞争力的战略、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是国有企业奋发拼搏秉承的信念。本文通过对国企高管收入的法律规制研究,为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出若干有建设性的建议。根据对现有数据的统计和分析,虽然近些年国企高管收入过高的现象有所改善,但在职消费这一科目仍旧偏高,且远远高于民企,部分企业存在着腐败问题或者低效运行的现象。事实上,合理化的企业高管收入受到经营业绩、公司规模以及行业性质的多方影响。但国有企业高管收入的影响因素分配占比截然不同,其与公司规模密切相关,但是经营业绩与其的相关性偏弱,制度设定方式的偏差使得薪酬不合理现象频发,尤其是具有垄断优势的国企,其高管收入显著性偏高。本文将国企高管收入作为核心探究点,从市场和企业经营效益等方面对其进行全方面的把握,同时,综合考量国有企业存在的特殊性,并与企业竞争力相融合、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使得国企高管收入存在合理的特殊性,亦可以最大限度内的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当存在市场无法对高管收入进行有效监管的状况,导致收入与企业业绩严重脱轨时,法律的作用就显得极为必要。本文认为国企高管收入问题的根源是法律的健全和完善,法律的不断更新和改进从根本上对收入提出了要求,运用法律的强制力对其进行约束,将达到更为有效的监管目标。本文将上市企业的公开年报作为数据来源,采用数据分析、相关性系数分析、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对国企高管收入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论述,尤其对通过数据分析得出的收入不合理成分进行探究,着重运用法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方法为国企高管收入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依据和改进建议,促使国企高管励精图治,国有企业深思长计。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2.291.91;F276.1
本文编号:2803222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2.291.91;F276.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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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0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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