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研究
【学位单位】:西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D922.28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梁静;;银行服务如何厚待特殊金融消费者[J];中国农村金融;2016年24期
2 陈龙;CFP;;如何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J];企业观察家;2017年04期
3 饶以春;王洮;饶敏;;关于基层行加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建议[J];中国城市金融;2017年04期
4 张馨予;;“金融消费者”界定及与金融投资者的关系探讨[J];时代金融;2016年09期
5 岳雨衡;;论金融消费者概念界定[J];时代金融;2016年24期
6 王正飞;刘扬;;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的比较及我国的借鉴——以美国、加拿大为例[J];法制博览;2015年15期
7 王美舒;;法学话语中的“金融消费者”类型思维下的语义再认识[J];经济法学评论;2018年01期
8 陈静芳;;从比较法的视角论金融消费者客户分类机制[J];商事法论集;2016年01期
9 张璇;;金融消费者维权意识与救济渠道选择[J];今日财富(中国知识产权);2016年07期
10 刘飞;冯悦;聂日明;;要否限制“职业打假人”[J];人民周刊;2016年17期
相关会议论文 前8条
1 李嵩;;金融消费者概念之辨析[A];金融法学家(第八辑)[C];2016年
2 徐超;于品显;;移动支付国际监管新进展及其建议[A];金融法学家(第七辑)[C];2015年
3 何颖;;构建面向消费者的金融机构说明义务规则[A];金融法学家(第三辑)[C];2011年
4 王斐民;樊富强;;金融消费者:界定标准与立法确认[A];金融法学家(第四辑)[C];2012年
5 张晨;曹晓烨;李颖;;老年金融消费者特殊权益保护研究——以上海市某区非法集资案件的小样本分析为视角[A];《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4卷 总第14卷)——杨浦检察院论文集[C];2019年
6 何颖;;论金融交易中的冷静期规则——以日本法制实践为借鉴[A];金融法学家(第二辑)[C];2010年
7 邢会强;;金融消费者的单方反悔权与“冷静期制度”[A];金融法学家(第八辑)[C];2016年
8 杨为乔;强力;;再议商业银行之保密义务[A];金融法学家(第五辑)[C];2013年
相关重要报纸文章 前10条
1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肖飒;P2P突遭大排查,互联网金融的冬天到了?[N];经济观察报;2015年
2 上海记者 米雪;上海分行两网点获“2018年度金融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N];中国邮政报;2019年
3 河北银保监局党委书记 刘跃林;坚持为民监管 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N];中国保险报;2019年
4 本报记者 张焱;应制定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法律法规[N];中国经济时报;2019年
5 本报记者 陈果静;珍惜信用,做“高素质”金融消费者[N];经济日报;2019年
6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俊海;协同用力 全面建设金融消费者友好型社会[N];中国城乡金融报;2018年
7 莫开伟;金融消费者维权有“法”可依[N];上海金融报;2018年
8 记者 李思;金融消费者维权应提升专业素养[N];上海金融报;2018年
9 记者 黄安琪 翟翔;法院提示:金融消费者易陷三类纠纷[N];经济参考报;2018年
10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范雪;“扫雷行动——金融消费者保护计划”启动[N];中国青年报;2018年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陶立早;金融消费者倾斜保护机制研究[D];武汉大学;2015年
2 张园;金融服务者法定义务的立法研究[D];南京大学;2012年
3 马运全;个人金融信息管理:隐私保护与金融交易的权衡[D];山东大学;2014年
4 张钱;“后危机时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4年
5 史学岗;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
6 李沛;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研究[D];复旦大学;2011年
7 贾同乐;金融机构信义义务研究[D];吉林大学;2016年
8 胡春健;论金融消费者的刑事保护[D];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
9 邹克;宏观审慎框架下综合化经营对中国商业银行的影响研究[D];湖南大学;2017年
10 宿营;后危机时代国际金融监管理念的变革[D];武汉大学;2011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杨文浩;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研究[D];南京工业大学;2019年
2 王文文;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研究[D];云南大学;2018年
3 许桃;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研究[D];西南大学;2019年
4 陈瑞;论金融消费者定义之重塑[D];华东政法大学;2017年
5 龚厌非;我国按揭住房司法拍卖中住房金融消费者的保护[D];华东政法大学;2017年
6 朱涛;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同意权研究[D];浙江大学;2019年
7 吴天;论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信息权的法律保护[D];河北经贸大学;2019年
8 王鹤颖;金融消费者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研究[D];辽宁大学;2018年
9 薛春辉;第三方数据共享下金融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8年
10 司亚文;适当性规则下金融消费者分级保护制度研究[D];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8年
本文编号:282639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28263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