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频广告屏蔽行为的竞争法规制
发布时间:2020-10-23 04:19
我国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审判机关大多以修订前《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中的“商业道德”与“诚实信用原则”认定网络视频广告屏蔽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与国外的司法实践相比,我国更加侧重于保护视频网站经营者的商业模式和既得利益,稳定现有的互联网新型市场。2017年新修《反不正当竞争法》新增第十二条“互联网专条”增加消费者权益作为损害客体,部分审判机关从更加尊重消费者自身意愿的角度,认定网络视频广告屏蔽行为具有正当性,仍有法院依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认定屏蔽行为的不正当性。基于理论与实践上对于广告屏蔽行为定性的争议,文章从实证角度出发,对网络视频广告屏蔽行为进行概述,将相关案例类型化,根据相关案例的判决文书对争议焦点归纳,从竞争关系、主观恶意、商业模式、诚实信用原则与公认商业道德以及特定实际损害的角度对比分析司法审判机关对正当性与违法性因素考量,总结得出竞争法对网络视频广告屏蔽行为规制存在的问题,表现在法律定性不明、行政监管制度不健全以及行业自律水平较低。对广告屏蔽行为的竞争法规制可适用新反法第12条第二款第四项,用广义的竞争关系的内涵界定原被告的关系,当被告主观构成恶意并对原告造成特定的实际损害时则应当认定为不正当行为,对于恶意、实际损害等判断还应通过相关司法解释规范。同时从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着手,协作规制网络视频广告屏蔽行为。
【学位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D922.294
【部分图文】:
图 2-1 所研究的案例中被屏蔽的广告的类型分类)贴片广告片广告,是指商业广告与视频进行绑定,依据其播放的时间不同又可分为前oll)、中贴(mid-roll)、后贴(past-roll),时长从 5s 至 90s 不等,前贴是在放前出现的广告,中贴是视频播放过程中插入的广告,后贴广告则位于视频。贴片广告的到达率高、传播效果好、会员与付费用户可以选择跳过广告,频平台的主要广告形式。由于一些贴片广告时间过长,且不能关闭,用户难逐渐也出现了强制观看广告若干秒后,用户可以自行选择关闭的广告模式。调查显示,2012-2017 年,视频贴片广告收入在我国网络视频广告市场整体收四分之三。[22]根据由图 2-1 可看出,被诉的广告屏蔽行为均包含屏蔽网络视出的贴片广告,因此,贴片广告在网络视频广告行业占据重要地位,广告屏对象主要也是贴片广告。
相比具有明显的特点,例如:强制跳转、插入链接、恶意不兼容、强迫修改等行仅损害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网络视频广告屏蔽一方面造成视频运营平台的广告收入的损失,经济利益的损害;但另一方面,广蔽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用户自主选择权,是保护了用户的合法权益。经营者费者的合法权益均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客体,二者产生冲突给行为的定性了困境。二、网络视频广告屏蔽行为的方式视频网站运营商在享受广告带来收益的同时,视频广告呈现出时间越来越长、插来越多的特点,网络视频广告在一定程度上对互联网用户造成困扰。由此,具有视频广告功能的软件随之产生,用户除了下载安装具有屏蔽功能的应用软件,还通过安装插件等方式来屏蔽视频广告。结合本文所研究的 20 个广告屏蔽案例,可络视频广告的屏蔽方式分为以下几种:
图 3-1 法院对广告屏蔽行为性质的认定络视频广告屏蔽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个因网络视频广告屏蔽行为引起的不正当纠纷案发生在 2013 年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将猎豹浏览器的版权者、经营者北公司、北京金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2852540
【学位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D922.294
【部分图文】:
图 2-1 所研究的案例中被屏蔽的广告的类型分类)贴片广告片广告,是指商业广告与视频进行绑定,依据其播放的时间不同又可分为前oll)、中贴(mid-roll)、后贴(past-roll),时长从 5s 至 90s 不等,前贴是在放前出现的广告,中贴是视频播放过程中插入的广告,后贴广告则位于视频。贴片广告的到达率高、传播效果好、会员与付费用户可以选择跳过广告,频平台的主要广告形式。由于一些贴片广告时间过长,且不能关闭,用户难逐渐也出现了强制观看广告若干秒后,用户可以自行选择关闭的广告模式。调查显示,2012-2017 年,视频贴片广告收入在我国网络视频广告市场整体收四分之三。[22]根据由图 2-1 可看出,被诉的广告屏蔽行为均包含屏蔽网络视出的贴片广告,因此,贴片广告在网络视频广告行业占据重要地位,广告屏对象主要也是贴片广告。
相比具有明显的特点,例如:强制跳转、插入链接、恶意不兼容、强迫修改等行仅损害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网络视频广告屏蔽一方面造成视频运营平台的广告收入的损失,经济利益的损害;但另一方面,广蔽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用户自主选择权,是保护了用户的合法权益。经营者费者的合法权益均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客体,二者产生冲突给行为的定性了困境。二、网络视频广告屏蔽行为的方式视频网站运营商在享受广告带来收益的同时,视频广告呈现出时间越来越长、插来越多的特点,网络视频广告在一定程度上对互联网用户造成困扰。由此,具有视频广告功能的软件随之产生,用户除了下载安装具有屏蔽功能的应用软件,还通过安装插件等方式来屏蔽视频广告。结合本文所研究的 20 个广告屏蔽案例,可络视频广告的屏蔽方式分为以下几种:
图 3-1 法院对广告屏蔽行为性质的认定络视频广告屏蔽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个因网络视频广告屏蔽行为引起的不正当纠纷案发生在 2013 年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将猎豹浏览器的版权者、经营者北公司、北京金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条
1 周樨平;;竞争法视野中互联网不当干扰行为的判断标准——兼评“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J];法学;2015年05期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徐凯;互联网不当干扰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
本文编号:285254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2852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