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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保险的性质与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0-12-08 03:17
  在金融创新和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保险行业出现了一大批不同于传统保险业务的“类保险业务”,这些“类保险”主要包括两大类.:以互联网公司开展互助业务的互联网类保险平台和运输公司提供的互助契约。类保险的兴起弥补了传统保险市场上的一些不足,但同时也带来不小的风险。现阶段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类保险作性质的界定,不管是法学理论界还是法律实务界,均对类保险是否属于保险这一问题争论不休。正是由于类保险平台模糊的法律定位,导致其发展基本不受保监会的监管,风险防范也主要靠平台的自律,并且在发生纠纷时,审判实践也存在法律适用不一的情况。本文立足于当前我国类保险的发展现状以及法律规范的缺陷,逡巡于行政监管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见解之中,同时借鉴域外对待类保险的态度以及治理经验,对类保险的性质进行了探讨,在厘清类保险概念的基础之上,结合我国审判实践对类保险的法律适用提出了一些看法和立法构想。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文章各个部分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为类保险的一般性考察。主要阐述了类保险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其获得蓬勃发展的原因,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对类保险的空白性规定,导致类保险的法律适用存在很大的困境。第二部分为类... 

【文章来源】:武汉大学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一) 类保险实践的兴起与发展
    (二) 类保险法律适用之困境
        1. 法律规范的缺位
        2. 保险监管的缺失
二、类保险的性质界定
    (一) 类保险之类型
        1. 互联网类保险平台
        2. 运输公司提供的互助契约
    (二) 类保险相关概念阐释
        1. 互联网保险
        2. 相互保险
    (三) 类保险的属性争议
        1. 理论争议
        2. 实务见解
    (四) 类保险的属性释明
        1. 保险本具互助之本质
        2. 保险业务的实质判定标准
        3. 比较法之经验
        4. 小结
三、类保险的法律适用
    (一) 民法一般原则之适用——法益衡量原则
    (二) 合同法之适用
    (三) 保险法之类推适用——商业三者险之例外适用
四、类保险法律规范的建构与完善
    (一) 类保险契约法规范的建构
        1. 确立类保险的法律地位
        2. 具体适用的特殊规范
    (二) 类保险监管法规范的完善
        1. 总体原则
        2. 具体设计
五、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2904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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