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反收购的法律约束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0-12-17 07:00
随着我国股权改革的加快推进、上市公司股票全流通体制的确立及上市公司股权分散化趋势的加剧,加之2005年新修订的《证券法》允许收购人在持股超过30%后可向全体股东发出仅收购其部分股份的要约,通过要约收购从而控制上市公司变得更为容易。在敌意收购面前,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表现出不同的态度。在敌意收购下,由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地位的特殊性,导致其存在滥用职权阻碍正常敌意收购的行为,从而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可能性。其次,上市公司大股东在考虑自身短期利益的情况下会选择接受要约,可能会对公司、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带来损害。最后,上市公司的不当反收购决策结果会对敌意收购这一作为上市公司外部监督治理的方式带来一定影响。因此,建立及完善规制上市公司在敌意收购背景下的相关法律法规的首要目标是对上市公司董事、股东的行为进行规制。因此,本文将立足于我国资本市场上的上市公司内部呈现出的现实情况,通过研究域外规制上市公司的法律制度,在通过对其对比的基础上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的法律约束机制。全文共分为三部分:文章第一部分是对我国现有的上市公司反收购的法律约束机制的概述。本部分首先对与本文主题相关的关键词(敌意收购...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对上市公司反收购进行约束的法理基础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一、敌意收购
二、上市公司
三、法律约束机制
第二节 对上市公司反收购进行法律约束的必要性
一、“代理成本”问题下产生的利益冲突
二、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保护
三、敌意收购可作为公司外部治理手段
第二章 上市公司反收购下董事信义义务的约束
第一节 我国现行法律中董事信义义务规定存在的缺陷
第二节 美国上市公司反收购中董事会约束机制
一、美国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反收购下的权利
二、特拉华州法律对敌意收购下董事信义义务的司法审查
第三节 新加坡上市公司反收购中董事会约束机制
第四节 完善我国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反收购下的约束机制
一、明确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敌意收购下的权利
二、完善上市公司反收购下董事信义义务及审查标准
第三章 上市公司反收购中的小股东保护
第一节 我国现行反收购法律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现状
第二节 新加坡对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保护
第三节 强化我国上市公司股东在反收购下的信义义务
第四章 上市公司反收购的监管审查体系
第一节 我国现行的上市公司反收购监管审查体系
第二节 新加坡的上市公司反收购监管体系
一、自我管理:新加坡证券业委员会及新加坡法典
二、新加坡公司法及收购兼并法典下的司法机关:审查职能
第三节 美国的上市公司反收购监管体系
第四节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的监管审查体系
一、确立我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反收购的主导地位
二、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角色地位
三、法院应适当发挥其司法审查作用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本文编号:2921606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对上市公司反收购进行约束的法理基础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一、敌意收购
二、上市公司
三、法律约束机制
第二节 对上市公司反收购进行法律约束的必要性
一、“代理成本”问题下产生的利益冲突
二、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保护
三、敌意收购可作为公司外部治理手段
第二章 上市公司反收购下董事信义义务的约束
第一节 我国现行法律中董事信义义务规定存在的缺陷
第二节 美国上市公司反收购中董事会约束机制
一、美国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反收购下的权利
二、特拉华州法律对敌意收购下董事信义义务的司法审查
第三节 新加坡上市公司反收购中董事会约束机制
第四节 完善我国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反收购下的约束机制
一、明确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敌意收购下的权利
二、完善上市公司反收购下董事信义义务及审查标准
第三章 上市公司反收购中的小股东保护
第一节 我国现行反收购法律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现状
第二节 新加坡对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保护
第三节 强化我国上市公司股东在反收购下的信义义务
第四章 上市公司反收购的监管审查体系
第一节 我国现行的上市公司反收购监管审查体系
第二节 新加坡的上市公司反收购监管体系
一、自我管理:新加坡证券业委员会及新加坡法典
二、新加坡公司法及收购兼并法典下的司法机关:审查职能
第三节 美国的上市公司反收购监管体系
第四节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的监管审查体系
一、确立我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反收购的主导地位
二、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角色地位
三、法院应适当发挥其司法审查作用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本文编号:292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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