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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孳息权属之法律初探

发布时间:2020-12-23 21:24
  <正>交易保证金账户的开设已成为产权交易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产品创新、降低经营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以国有产权转让业务为例,意向受让方交存保证金是取得意向受让资格的必要条件。笔者通过研究北京产权交易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和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等三家机构发布的《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发现,交易保证金的处置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保证金可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二是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或出现交 

【文章来源】:产权导刊. 2020年07期

【文章页数】:2 页


本文编号:2934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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