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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研究

发布时间:2020-12-25 10:51
  :再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关系到在实践中如何解决再保险合同纠纷引发的法律问题,因此十分具有讨论意义。对再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的学说主要有合伙说、原保险说、责任保险说。本文论证了再保险合同并不符合上述学说的特点,但可以准用责任保险的法律规定。 

【文章来源】:商业观察. 2020年06期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1 再保险合同的概念
2 非保险合同说
    2.1 合伙说
    2.2 保证说、委任说、转让说
3 保险合同说
    3.1 原保险说
    3.2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说
    3.3 责任保险说
4 再保险合同与责任保险的区别
    4.1 抗辩与和解的控制
    4.2 能否促进侵权责任补偿功能的实现
    4.3 无附和性和跨国性
5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责任保险中“第三人”的法律地位[J]. 李青武.  学术界. 2014(08)
[2]再保险合同定位的若干问题探讨[J]. 覃怡,樊启荣.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2000(01)



本文编号:2937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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