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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疫情时代数字经济理论和规制体系的重构——以竞争法为核心

发布时间:2020-12-30 12:51
  新冠肺炎疫情是我国乃至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分界线。数字经济平台以数据生产要素为核心,作为一种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经济组织,其对技术的充分运用、资源的整合调配等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上作用显著。大型数字经济平台可能滥用其支配地位或相对优势地位,侵犯中小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损害竞争秩序,阻碍创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钉钉、飞书、腾讯会议等远程办公平台之间的限制竞争问题也引发社会关注。基于工业经济原理和理论的传统竞争法规制的手段和方法无法有效适应数字经济的挑战。需要重构后疫情时代数字经济理论和规制体系,形成反不正当竞争、电子商务、反垄断等领域分层次的数字经济竞争法体系,特别是需要将相对优势地位、必要设施原则、流量垄断等纳入反垄断的法律规制,重构相关市场界定分析框架;构建技术驱动型执法体系和司法体系,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弱化事后处罚措施,助力增强我国数字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文章来源】: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20年17期 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新冠肺炎疫情与数字经济新发展的理论探索
后疫情时代应对数字经济的基本法律体系的重构
重构基于数字经济的竞争规制体系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反垄断法的重构:应对数字经济的挑战[J]. 杨东.  中国法学. 2020(03)
[2]数字经济平台在抗疫中发挥重大作用[J]. 杨东.  红旗文稿. 2020(07)
[3]电子商务领域限定交易行为的法律适用[J]. 王先林.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19(11)
[4]杨东:让老百姓分享数据经济价值[J]. 戈晶晶.  中国信息界. 2019(05)
[5]电子商务法与竞争法的衔接:体系逻辑与执法展望[J]. 朱理,曾友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2019(02)
[6]关于《电子商务法》对滥用优势地位规制的适用研究[J]. 戴龙.  价格理论与实践. 2019(02)
[7]“共票”:区块链治理新维度[J]. 杨东.  东方法学. 2019(03)
[8]区块链如何推动金融科技监管的变革[J]. 杨东.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8(12)
[9]监管科技:金融科技的监管挑战与维度建构[J]. 杨东.  中国社会科学. 2018(05)
[10]互联网领域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研究[J]. 杨东,王树海.  工商行政管理. 2015(08)



本文编号:2947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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