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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构建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依据与路径

发布时间:2021-02-02 12:16
  我国法学界对于是否应确立控制股东信义义务仍有争论,但立法上已倾向于对控制股东的行为施加更多约束,从而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控制股东信义义务从理论到制度的转变。虽然对于是否所有股东都应无差别地承担信义义务仍存争议,但当前学术界比较一致的观点认为,至少公司的控制股东应当承担信义义务。控制股东的信义义务是为了实现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其以股东为公司所有者的定位而展开。控制股东与公司,控制股东与其他公司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无法避免,这是控制股东信义义务产生的根本原因。此外,非控制股东对控制股东的信任、禁止权利滥用、公司合同的固有缺陷也是控制股东信义义务产生的原因。就我国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法律适用而言,应立足于我国市场经济及司法实践,以"解释论"为基础,结合"立法论",确定勤勉义务、忠实义务及善意"义务"的具体适用方案。 

【文章来源】:比较法研究. 2020,(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3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控制股东信义义务是否真的存在?
二、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立论基础:内涵界定
    (一)控制股东的内涵界定
    (二)信义义务的内涵界定
    (三)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内涵界定
三、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内在逻辑
    (一)利益冲突的存在
    (二)非控制股东对控制股东的信任
    (三)禁止权利滥用
    (四)公司合同的固有缺陷
四、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法律适用
    (一)控制股东勤勉义务的法律适用
    (二)控制股东忠实义务的法律适用
        1. 控制股东忠实义务的内涵阐释
        2. 控制股东忠实义务的判断标准
    (三)控制股东善意“义务”的法律适用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信义义务的法理研究——兼论大陆法系国家信托法与其他法律中信义义务规则的互动[J]. 楼建波,姜雪莲.  社会科学. 2017(01)
[2]从“抽逃出资”到“侵占公司财产”:一个概念的厘清——以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为切入点[J]. 樊云慧.  法商研究. 2014(01)
[3]类别股与中国公司法的演进[J]. 朱慈蕴,沈朝晖.  中国社会科学. 2013(09)
[4]论控制股东控制权的性质及其合理配置[J]. 郭富青.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 2011(02)
[5]“禁止篡夺公司机会”规则探究[J]. 冯果.  中国法学. 2010(01)
[6]控制股东的信义义务及违信责任[J]. 刘凯.  政法论坛. 2009(02)
[7]中小股东法律保护正当性辨析[J]. 贾翱,付春杰.  当代法学. 2009(02)
[8]关联交易本质论反思及其重塑[J]. 刘道远.  政法论坛. 2007(06)
[9]论控制股东的私益交易及其公平交易义务[J]. 习龙生.  中外法学. 2005(04)
[10]资本多数决原则与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J]. 朱慈蕴.  法学研究. 2004(04)

博士论文
[1]控制股东义务法律制度研究[D]. 邓小明.清华大学 2005



本文编号:3014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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