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执行与破产之程序转换
发布时间:2021-03-14 19:56
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均属偿债程序,不同的是执行程序是个别清偿,破产程序是概括的清偿。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分别承担不同的偿债功能,共同维护债权债务关系的稳定。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之间存在很多不同,注定二者不能在同一部法律中规定,但是基于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之间存在的天然共性,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又可以实现共通互补。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之间的转换(也就是执转破程序)使得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之间可以实现无缝衔接,有助于全面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利。司法实践中,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之间的转换仍然存在一些隔阂,无法顺畅的流转。近年来,我国开始对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转换出台相应的规定,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开始对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转换进行一些详细的规定。但总的来说,我国对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转换问题的研究还在起步阶段,虽然有一些规定,但是还不够详尽,主要表现在执行与破产之间转换的内在系统性不足和外在的相关程序的缺失。笔者将《论执行与破产之程序转换》作为论文选题,是希望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对执行程序与破...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6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执行与破产之程序转换的法理基础
(一)执行与破产之程序分化的法理逻辑
(二)执行与破产之程序功能的法理共性
(三)执行与破产之程序转换的价值趋向
二、执行与破产之程序转换的规则现状及实践困境
(一)规则现状
(二)实践困境
(三)困境根源
三、执行与破产之程序转换规则的系统性完善
(一)适用对象
(二)案件管辖
(三)启动要件
(四)启动方式
(五)程序衔接
(六)逆向转换
(七)救济途径
四、执行与破产之程序转换规则的配套性优化
(一)建立激励机制
(二)完善强制清算程序
(三)优化参与分配制度
(四)优化破产中相关程序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完善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协调机制的若干问题--基于浙江法院的实践展开[J]. 章恒筑,王雄飞. 法律适用. 2017(11)
[2]“执转破”操作模式及相关实务问题研究[J]. 丁海湖,田飞. 法律适用. 2017(11)
[3]效益法则框架下“执转破”之功能透视及其制度建构[J]. 刘旭东,陆晓燕. 法律适用. 2017(11)
[4]关于完善执行转破产程序的调研报告[J].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姜树政,叶伶俐. 山东审判. 2017(01)
[5]论执行移送破产程序的激励性引导与规制[J]. 张元华.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16(06)
[6]论强化法院对涉众案件执行转接破产程序的职权干预——基于2011年至2014年沈阳市两级法院执行不能案件的分析[J]. 郭洁. 法学. 2016(02)
[7]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与协调[J]. 曹守晔,杨悦. 人民司法. 2015(21)
[8]论执行案件中法院职权主义破产启动程序的构建[J]. 李帅. 法律适用. 2015(11)
[9]论简易破产程序的现实需求与制度设计[J]. 徐阳光,殷华. 法律适用. 2015(07)
[10]论执行与破产的对接程序[J]. 郭洁,郭云峰. 人民司法. 2015(11)
本文编号:3082855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6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执行与破产之程序转换的法理基础
(一)执行与破产之程序分化的法理逻辑
(二)执行与破产之程序功能的法理共性
(三)执行与破产之程序转换的价值趋向
二、执行与破产之程序转换的规则现状及实践困境
(一)规则现状
(二)实践困境
(三)困境根源
三、执行与破产之程序转换规则的系统性完善
(一)适用对象
(二)案件管辖
(三)启动要件
(四)启动方式
(五)程序衔接
(六)逆向转换
(七)救济途径
四、执行与破产之程序转换规则的配套性优化
(一)建立激励机制
(二)完善强制清算程序
(三)优化参与分配制度
(四)优化破产中相关程序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完善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协调机制的若干问题--基于浙江法院的实践展开[J]. 章恒筑,王雄飞. 法律适用. 2017(11)
[2]“执转破”操作模式及相关实务问题研究[J]. 丁海湖,田飞. 法律适用. 2017(11)
[3]效益法则框架下“执转破”之功能透视及其制度建构[J]. 刘旭东,陆晓燕. 法律适用. 2017(11)
[4]关于完善执行转破产程序的调研报告[J].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姜树政,叶伶俐. 山东审判. 2017(01)
[5]论执行移送破产程序的激励性引导与规制[J]. 张元华.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16(06)
[6]论强化法院对涉众案件执行转接破产程序的职权干预——基于2011年至2014年沈阳市两级法院执行不能案件的分析[J]. 郭洁. 法学. 2016(02)
[7]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与协调[J]. 曹守晔,杨悦. 人民司法. 2015(21)
[8]论执行案件中法院职权主义破产启动程序的构建[J]. 李帅. 法律适用. 2015(11)
[9]论简易破产程序的现实需求与制度设计[J]. 徐阳光,殷华. 法律适用. 2015(07)
[10]论执行与破产的对接程序[J]. 郭洁,郭云峰. 人民司法. 2015(11)
本文编号:308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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