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比较视角下提单转让后托运人救济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3-24 12:19
本文首先分析了中英两国法律下提单转让效力的不同规定对托运人救济产生的影响,并举例说明因此产生的托运人在提单转让后仍然需要得到相应救济的一些情况。其次,本文详细阐述了两国法律实践中存在的、旨在应对以上部分情况的违约救济的途径。其中包括英国法下的提单持有人返还提单、索赔权转让、特殊的托运人代为索赔、托运人依租船合同获得救济等途径,以及中国司法实践中出现的返还提单、索赔权转让、托运人依租船合同获得救济及托运人直接依据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主张损失的违约救济途径。并在比较两国违约救济途径的实际效果基础上,得出了完善我国法律下托运人违约救济时应当更加考虑托运人救济的独立性的启示。接下来,本文从英国法下多样的非违约救济途径入手,分析提单转让后托运人以承运人疏忽为由起诉、以承运人侵占为由起诉及以承运人违反托管关系义务起诉等非合同性救济途径的适用空间及适用条件。对比中国法现有的非合同性救济途径,即侵权救济途径,分析中国法下托运人在面对货物损坏灭失及承运人无单放货问题时的侵权救济途径的适用。在比较两国法律之下非合同法律关系下的救济途径的相似与不同之后,得出在我国相应法律明确托运人享有侵权救济时,也应当注意避免...
【文章来源】: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中英法下提单转让的效力与托运人需救济的情形
(一) 中英提单转让效力的不同规定对托运人救济的影响
1. 英国法下提单转让效力的演变及对托运人救济的影响
2. 中国法下提单转让效力对托运人救济的影响
(二) 提单转让后托运人仍需要救济途径的情形
1. 托运人因承担运输风险而遭受损失的情形
2. 托运人虽不承担风险但仍遭受损失的情形
二、提单转让后托运人违约救济途径的中英比较
(一) 英国法下提单转让后托运人的违约救济途径
1. 提单持有人退回提单的违约救济途径
2. 提单持有人转让索赔权的违约救济途径
3. 提单合法持有人代托运人索赔的违约救济途径
4. 托运人同时是航次租船人时的违约救济途径
(二) 中国法下提单转让后托运人的违约救济途径
1. 提单持有人退回提单的违约救济途径
2. 提单持有人转让索赔权的违约救济途径
3. 托运人同时是航次租船人时的违约救济途径
4. 托运人依运输合同直接向承运人主张违约救济的途径
(三) 中英法下提单转让后托运人违约救济途径的对比与启示
1. 提单转让后托运人违约救济途径的明确性对比
2. 提单转让后托运人违约救济的实现方式对比
3. 提单转让后托运人违约救济途径的中英对比启示
三、提单转让后托运人非违约救济途径的中英比较
(一) 英国法下提单转让后托运人非违约救济途径
1. 托运人以承运人疏忽为由起诉的救济途径
2. 托运人以承运人侵占为由起诉的救济途径
3. 托运人以承运人违反托管关系义务为由起诉的救济途径
(二) 中国法下提单转让后托运人非违约救济途径
1. 货物毁损灭失情形下的侵权救济途径
2. 无单放货情形下的侵权救济途径
(三) 中英法下提单流转后托运人非违约救济的对比与启示
1. 中英法下皆对托运人非违约救济的途径进行一定限制
2. 两国在托运人非违约救济途径下的海商法规范强制适用不同
3. 提单转让后托运人非违约救济途径的中英对比启示
四、中英法律比较视角下对我国托运人救济制度完善的建议
(一) 明确提单转让后托运人可依运输合同主张违约救济
1. 明确提单法律关系直接来自法律规定
2. 提单转让后托运人独立于提单持有人实施违约救济
3. 提单转让后托运人违约救济途径的效果分析
(二) 明确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在托运人侵权救济中的地位
1. 运输合同中合意选择的法律在托运人侵权救济中同样发挥作用
2. 法律选择上的意思自治在侵权救济中仍受强制性规范制约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简介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船货双方权利与义务之平衡——从海商法的正义到民法的正义[J]. 徐峰. 北方论丛. 2020(01)
[2]航次租船合同的立法反思——以《海商法》修改为契机[J]. 司玉琢.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9(04)
[3]民法视野下海上货物运输中诉权制度研究——违约之诉的扩张与侵权之诉的限制[J]. 徐峰. 国际经济法学刊. 2019(03)
[4]国际商事合同法律选择条款适用范围研究[J]. 张丝路.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6)
[5]航次租船承租人可以选择以提单请求权起诉[J]. 李彤,张昕. 人民司法(案例). 2017(05)
[6]中国海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完善之研究——《海商法》第十四章修改的必要性及具体建议[J]. 佟尧,王国华.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6(04)
[7]论国际海运中的合同相对性突破与诉因[J]. 李天生. 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03)
[8]提单对海运合同相对性的突破及其解释——基于提单权利性质学说的研究视域[J]. 李天生. 东南学术. 2012(06)
[9]论意思自治在侵权冲突法中的现代发展——兼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之相关规定[J]. 贺琼琼.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06)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无单放货规定》所涉重要问题之评析[J]. 王勇. 法学杂志. 2011(03)
博士论文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之衔接问题研究[D]. 曲佳.大连海事大学 2014
[2]海上货物运输中货方诉权研究[D]. 蒋跃川.大连海事大学 2011
本文编号:3097710
【文章来源】: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中英法下提单转让的效力与托运人需救济的情形
(一) 中英提单转让效力的不同规定对托运人救济的影响
1. 英国法下提单转让效力的演变及对托运人救济的影响
2. 中国法下提单转让效力对托运人救济的影响
(二) 提单转让后托运人仍需要救济途径的情形
1. 托运人因承担运输风险而遭受损失的情形
2. 托运人虽不承担风险但仍遭受损失的情形
二、提单转让后托运人违约救济途径的中英比较
(一) 英国法下提单转让后托运人的违约救济途径
1. 提单持有人退回提单的违约救济途径
2. 提单持有人转让索赔权的违约救济途径
3. 提单合法持有人代托运人索赔的违约救济途径
4. 托运人同时是航次租船人时的违约救济途径
(二) 中国法下提单转让后托运人的违约救济途径
1. 提单持有人退回提单的违约救济途径
2. 提单持有人转让索赔权的违约救济途径
3. 托运人同时是航次租船人时的违约救济途径
4. 托运人依运输合同直接向承运人主张违约救济的途径
(三) 中英法下提单转让后托运人违约救济途径的对比与启示
1. 提单转让后托运人违约救济途径的明确性对比
2. 提单转让后托运人违约救济的实现方式对比
3. 提单转让后托运人违约救济途径的中英对比启示
三、提单转让后托运人非违约救济途径的中英比较
(一) 英国法下提单转让后托运人非违约救济途径
1. 托运人以承运人疏忽为由起诉的救济途径
2. 托运人以承运人侵占为由起诉的救济途径
3. 托运人以承运人违反托管关系义务为由起诉的救济途径
(二) 中国法下提单转让后托运人非违约救济途径
1. 货物毁损灭失情形下的侵权救济途径
2. 无单放货情形下的侵权救济途径
(三) 中英法下提单流转后托运人非违约救济的对比与启示
1. 中英法下皆对托运人非违约救济的途径进行一定限制
2. 两国在托运人非违约救济途径下的海商法规范强制适用不同
3. 提单转让后托运人非违约救济途径的中英对比启示
四、中英法律比较视角下对我国托运人救济制度完善的建议
(一) 明确提单转让后托运人可依运输合同主张违约救济
1. 明确提单法律关系直接来自法律规定
2. 提单转让后托运人独立于提单持有人实施违约救济
3. 提单转让后托运人违约救济途径的效果分析
(二) 明确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在托运人侵权救济中的地位
1. 运输合同中合意选择的法律在托运人侵权救济中同样发挥作用
2. 法律选择上的意思自治在侵权救济中仍受强制性规范制约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简介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船货双方权利与义务之平衡——从海商法的正义到民法的正义[J]. 徐峰. 北方论丛. 2020(01)
[2]航次租船合同的立法反思——以《海商法》修改为契机[J]. 司玉琢.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9(04)
[3]民法视野下海上货物运输中诉权制度研究——违约之诉的扩张与侵权之诉的限制[J]. 徐峰. 国际经济法学刊. 2019(03)
[4]国际商事合同法律选择条款适用范围研究[J]. 张丝路.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6)
[5]航次租船承租人可以选择以提单请求权起诉[J]. 李彤,张昕. 人民司法(案例). 2017(05)
[6]中国海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完善之研究——《海商法》第十四章修改的必要性及具体建议[J]. 佟尧,王国华.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6(04)
[7]论国际海运中的合同相对性突破与诉因[J]. 李天生. 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03)
[8]提单对海运合同相对性的突破及其解释——基于提单权利性质学说的研究视域[J]. 李天生. 东南学术. 2012(06)
[9]论意思自治在侵权冲突法中的现代发展——兼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之相关规定[J]. 贺琼琼.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06)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无单放货规定》所涉重要问题之评析[J]. 王勇. 法学杂志. 2011(03)
博士论文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之衔接问题研究[D]. 曲佳.大连海事大学 2014
[2]海上货物运输中货方诉权研究[D]. 蒋跃川.大连海事大学 2011
本文编号:309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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