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公司对外担保规则的裁判困境及解决方法探析 ——以《公司法》第16条为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28 09:52
  现行《公司法》第16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条规定的公司对外担保规则在裁判适用中存在以下问题:公司对外担保合同的效力及违反的效果裁判不一;担保债权人审查义务的确立存在争议;公司对外担保有效性的判断标准单一;对一人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专业担保公司、上市公司不能直接适用。因此,有必要对《公司法》第16条从解释论角度进行探讨其存在的缺陷,进而通过立法论加以完善。一是从定义与定性而言,《公司法》第16条两款均非判断合同效力的效力性强制规定,而仅仅是公司内部管理的程序性规则,属于组织法范畴而非行为法范畴,应交由公司自治。所以违反该条的后果不是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其为有效或效力待定,分别适用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之规则。二是... 

【文章来源】:浙江大学浙江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致谢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 公司对外担保的裁判困境
    1.1 公司对外担保的界定
        1.1.1 公司对外担保的含义及类型
        1.1.2 公司对外担保能力的辨析
    1.2 解释论下《公司法》第16条的裁判困境
        1.2.1 困境之一:公司对外担保合同的效力及违反的效果裁判不一
        1.2.2 困境之二:担保债权人审查义务的确立存在争议
        1.2.3 困境之三:对一人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专业担保公司、上市公司不能直接适用
2 《公司法》第16条之规范属性与法律效果辨析
    2.1 涤析《公司法》第16条的规范性质和规范目的
        2.1.1 任意性规范与强制性规范之争
        2.1.2 立法目的考察:意思自治与利益平衡
    2.2 明确违反《公司法》第16条的法律效果
        2.2.1 越权担保的法律定位——无权代理或表见代理
        2.2.2 公司对外担保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责任承担
    2.3 特殊公司适用《公司法》第16条的解释限度及规则完善
        2.3.1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担保之理论证成与制度架构
        2.3.2 国有独资公司对外担保规则的检视
        2.3.3 专业担保公司对外担保规则的构建
        2.3.4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规则的立法完善
3 越权担保的效力判断与规则完善
    3.1 “善意”的认定标准
    3.2 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之争
    3.3 债权人形式审查义务和“推定通知”规则的法定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公司越权对外担保的效力研究——基于法律解释方法之检讨[J]. 曾大鹏.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3(05)
[2]公司担保合同的相对人审查义务[J]. 梁上上.  法学. 2013(03)
[3]公司担保法律规则的价值冲突与司法考量[J]. 罗培新.  中外法学. 2012(06)
[4]刍议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问题及其法律规制[J]. 杨青贵.  理论月刊. 2012(11)
[5]有限责任公司担保效力问题研究[J]. 李宁卿.  特区经济. 2011(11)
[6]公司担保能力规则的理解与适用[J]. 谢九华.  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04)
[7]重大过失理论的构建[J]. 叶名怡.  法学研究. 2009(06)
[8]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认定[J]. 张迪忠.  法律适用. 2009(10)



本文编号:310534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310534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e462e***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