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责任提前到期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1-05-11 19:03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之下,认缴资本制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额,降低了设立公司的门槛;股东可以自己约定认缴出资的数额、期限等,极大地保障了股东的出资自由。但同时,认缴资本制改革也对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出资期限届满之前,公司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债权人能否要求股东的出资责任提前到期,即要求股东承担补充责任,引起了学界与实务界的广泛争议。本文以认缴资本制改革为背景,对股东出资责任提前到期制度进行类型化分析,指出当前法律体系中关于该制度的规定之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除开导言与小结部分,本文的具体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是对我国股东出资责任提前到期制度的现状评述。该部分指出,当前我国已有股东出资责任制度的相关规定,但其局限于破产程序与公司清算程序之中。在破产程序中要求股东出资责任提前到期效益较低,而公司清算情形下的股东出资责任提前到期仅涉及公司清算财产的确定,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目的无直接联系。在破产程序与清算程序之外构建另一出资责任提前到期制度无法适用现行法律。第二部分是对该问题的实务分析。该部分对近年来的要求股东提前履行出资义务的案例进行了...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4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股东出资责任提前到期之现状评述
(一)股东出资责任提前到期的现行立法规定
(二)出资责任提前到期立法现状评价
二、股东出资责任提前到期司法实践研究
(一)司法实践裁判态度
(二)争议焦点解析
三、股东出资责任提前到期之制度解读
(一)股东出资责任提前到期立法价值之思考
(二)股东出资责任提前到期制度之构建
四、股东出资责任提前到期制度的展望
(一)股东出资责任提前到期制度的路径选择
(二)股东出资责任提前到期的适用条件
(三)引入出资催缴机制
五、小结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公司资本缴纳制度评析——兼议认缴制下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困境与出路[J]. 卢宁.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7(06)
[2]资本三原则的功能更新与价值定位[J]. 赵万一. 法学评论. 2017(01)
[3]论资本制度变革背景下股东出资法律制度之完善[J]. 罗培新. 法学评论. 2016(04)
[4]当前商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J]. 杨临萍. 人民司法(应用). 2016(04)
[5]质疑法定资本制之改革[J]. 蒋大兴. 中国法学. 2015(06)
[6]“合同法”的局限:资本认缴制下的责任约束——股东私人出资承诺之公开履行[J]. 蒋大兴. 现代法学. 2015(05)
[7]未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J]. 梁上上. 中外法学. 2015(03)
[8]认缴制下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研究[J]. 李建伟. 人民司法. 2015(09)
[9]简政繁权——评中国大陆注册资本认缴制[J]. 王文宇. 财经法学. 2015(01)
[10]资本制度变革下的资本法律责任——公司法修改的理性解读[J]. 赵旭东. 法学研究. 2014(05)
硕士论文
[1]非破产状态下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法律问题研究[D]. 范成龙.南昌大学 2017
[2]资本认缴制度下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 刘宇茜.江西理工大学 2017
[3]认缴制下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研究[D]. 王国瑞.华中师范大学 2017
[4]民事补充责任研究[D]. 吴童.湘潭大学 2016
[5]完全认缴资本制下股东出资责任制度的困境与重构[D]. 李金昌.华东政法大学 2016
[6]认缴登记制下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研究[D]. 陈思宇.西南政法大学 2016
[7]认缴制下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D]. 邱鹏.华东政法大学 2016
本文编号:3181937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4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股东出资责任提前到期之现状评述
(一)股东出资责任提前到期的现行立法规定
(二)出资责任提前到期立法现状评价
二、股东出资责任提前到期司法实践研究
(一)司法实践裁判态度
(二)争议焦点解析
三、股东出资责任提前到期之制度解读
(一)股东出资责任提前到期立法价值之思考
(二)股东出资责任提前到期制度之构建
四、股东出资责任提前到期制度的展望
(一)股东出资责任提前到期制度的路径选择
(二)股东出资责任提前到期的适用条件
(三)引入出资催缴机制
五、小结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公司资本缴纳制度评析——兼议认缴制下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困境与出路[J]. 卢宁.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7(06)
[2]资本三原则的功能更新与价值定位[J]. 赵万一. 法学评论. 2017(01)
[3]论资本制度变革背景下股东出资法律制度之完善[J]. 罗培新. 法学评论. 2016(04)
[4]当前商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J]. 杨临萍. 人民司法(应用). 2016(04)
[5]质疑法定资本制之改革[J]. 蒋大兴. 中国法学. 2015(06)
[6]“合同法”的局限:资本认缴制下的责任约束——股东私人出资承诺之公开履行[J]. 蒋大兴. 现代法学. 2015(05)
[7]未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J]. 梁上上. 中外法学. 2015(03)
[8]认缴制下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研究[J]. 李建伟. 人民司法. 2015(09)
[9]简政繁权——评中国大陆注册资本认缴制[J]. 王文宇. 财经法学. 2015(01)
[10]资本制度变革下的资本法律责任——公司法修改的理性解读[J]. 赵旭东. 法学研究. 2014(05)
硕士论文
[1]非破产状态下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法律问题研究[D]. 范成龙.南昌大学 2017
[2]资本认缴制度下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 刘宇茜.江西理工大学 2017
[3]认缴制下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研究[D]. 王国瑞.华中师范大学 2017
[4]民事补充责任研究[D]. 吴童.湘潭大学 2016
[5]完全认缴资本制下股东出资责任制度的困境与重构[D]. 李金昌.华东政法大学 2016
[6]认缴登记制下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研究[D]. 陈思宇.西南政法大学 2016
[7]认缴制下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D]. 邱鹏.华东政法大学 2016
本文编号:318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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