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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决议不成立视角下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研究

发布时间:2021-05-18 05:20
  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受到法律与章程的限制。其中《公司法》与章程均可规定相关事项根据已经成立的公司决议,法定代表人才能行使代表权。当公司决议不成立时,法定代表人行使代表权依据自始不存在,造成了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这种越权代表的效力,可以从相对人是否善意进行判定。对于善意的相对人,代表行为有效。对于串通股东或董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恶意相对人,代表行为无效。 

【文章来源】:现代商贸工业. 2020,41(10)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1 问题的提出
2 法定代表人代表权限制
    2.1 法定性限制
    2.2 意定性限制
3 公司决议不成立
    3.1 公司决议不成立的事由
        3.1.1 未召开股东会
        3.1.2 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3.1.3 出席数或表决权数达不到法定标准
        3.1.4 表决未达通过比例
    3.2 公司决议不成立的法律后果
        3.2.1 对内法律后果
        3.2.2 对外法律后果
4 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效力
    4.1 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
    4.2 对善意相对人的效力
    4.3 对恶意相对人的效力
5 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公司法规定对公司与他人签订担保合同效力之影响[J]. 王东敏.  人民司法(应用). 2018(10)

硕士论文
[1]股东会决议不成立问题研究[D]. 井笑田.河北大学 2019



本文编号:3193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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