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公司法中的共同决定制及其欧盟化
发布时间:2021-05-20 09:21
共同决定制是德国公司法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与英美经济模式最大的差别之一。这一带有浓厚的社会民主主义色彩的制度,目的在于将股东,管理层,雇员,上下游产业链都纳为一个整体考虑,让各方的意见都积极投入到企业的日常管理,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决策的全面性。共同决定制对于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密切合作,对维护战后德国良好的劳资关系贡献良多,它为战后德国工业腾飞起到了助力作用。随着欧洲统一市场的深化,德国公司法中的共同决定制也渐渐渗入了欧盟公司法层面。一方面,欧洲公司法令以德国公司法共同决定制为基础,建立了员工参与制;另一方面,德国公司在欧盟其他成员国雇佣的员工要求享有德国公司法上共同决定制赋予的员工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权利,埃茨贝格尔诉途易案及其他相关案件展示了实现这一诉求的部分可能。与此同时,共同决定制某种程度上也成为了德国公司的负担,德国公司更倾向于转型为欧洲公司,也倾向于拒绝承认其在欧盟其他成员国雇佣的员工享有德国公司法上的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权利。共同决定制在德国及欧盟公司法的具体实施还需进一步观察之后再做出结论。本文包含3各部分,导言正文和结论。正文部分由3个章节组成,约三万字...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5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其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第一章 德国公司法中的共同决定制
第一节 历史沿革
一、早期立法
二、二战后的发展
第二节 企业委员会共同决定制
一、适用《企业组织法》的公司
二、选举企业委员会
三、企业委员会实施共同决定权
第三节 公司共同决定制
一、第一种模式:1951 年《煤钢共同决定法》
二、第二种模式:1976 年《共同决定法》
三、第三种模式:2004 年《三分之一参与法》
第四节 共同决定制与公司治理
一、关于监管效率的质疑和批评
二、决策权力不均衡和代表利益错位
三、共同决定模式的改革与调整
第二章 德国共同决定制的欧盟化:欧洲公司的员工参与制
第一节 欧洲公司法令简介
一、欧洲公司立法沿革
二、从共同决定制到员工参与制
第二节 员工参与制的具体细则
一、新原则:两组原则的对比和镶嵌
二、标准原则:“通知与咨询”和“职工参加决策”的区别
第三节 逃离共同决定制?
第三章 德国共同决定制的欧盟化:埃茨贝格尔诉途易案
第一节 埃茨贝格尔诉途易案及其判决
一、背景
二、争议
三、判决
四、影响
第二节 德国公司共同决定制欧盟化的新途?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德国有限公司“三分之一共决”监事会的法律地位[J]. 朱泓睿. 德国研究. 2018(01)
[2]德国共同决定模式的劳动者利益实现机制研究[J]. 张嘉昕. 社会科学家. 2018(03)
[3]论德国二元制劳动者参与管理制度[J]. 沈建峰. 德国研究. 2017(04)
[4]德国企业治理结构的特点及启示[J]. 蔡玳燕. 前沿. 2013(24)
[5]德国企业的共同治理模式[J]. 李传军.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1(05)
[6]关于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思考[J]. 王世亮. 中国工运. 2009(08)
[7]“经济民主”在德国的确立——试论胡戈·辛茨海默与《魏玛宪法》第165条[J]. 孟钟捷. 历史教学问题. 2007(06)
[8]实践《公司治理规则》的法律途径——论修订后的《德国股份法》第161条[J]. 胡晓静. 当代法学. 2005(04)
[9]德国职工共同决策制度——兼论我国职工董事、监事制度[J]. 施晓红,陈卫旗. 科学决策. 2004(09)
[10]德国职工共同决策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 施晓红. 经济管理. 2004(09)
硕士论文
[1]德国公司共同决定制度研究[D]. 张欣.中国政法大学 2010
本文编号:3197514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5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其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第一章 德国公司法中的共同决定制
第一节 历史沿革
一、早期立法
二、二战后的发展
第二节 企业委员会共同决定制
一、适用《企业组织法》的公司
二、选举企业委员会
三、企业委员会实施共同决定权
第三节 公司共同决定制
一、第一种模式:1951 年《煤钢共同决定法》
二、第二种模式:1976 年《共同决定法》
三、第三种模式:2004 年《三分之一参与法》
第四节 共同决定制与公司治理
一、关于监管效率的质疑和批评
二、决策权力不均衡和代表利益错位
三、共同决定模式的改革与调整
第二章 德国共同决定制的欧盟化:欧洲公司的员工参与制
第一节 欧洲公司法令简介
一、欧洲公司立法沿革
二、从共同决定制到员工参与制
第二节 员工参与制的具体细则
一、新原则:两组原则的对比和镶嵌
二、标准原则:“通知与咨询”和“职工参加决策”的区别
第三节 逃离共同决定制?
第三章 德国共同决定制的欧盟化:埃茨贝格尔诉途易案
第一节 埃茨贝格尔诉途易案及其判决
一、背景
二、争议
三、判决
四、影响
第二节 德国公司共同决定制欧盟化的新途?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德国有限公司“三分之一共决”监事会的法律地位[J]. 朱泓睿. 德国研究. 2018(01)
[2]德国共同决定模式的劳动者利益实现机制研究[J]. 张嘉昕. 社会科学家. 2018(03)
[3]论德国二元制劳动者参与管理制度[J]. 沈建峰. 德国研究. 2017(04)
[4]德国企业治理结构的特点及启示[J]. 蔡玳燕. 前沿. 2013(24)
[5]德国企业的共同治理模式[J]. 李传军.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1(05)
[6]关于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思考[J]. 王世亮. 中国工运. 2009(08)
[7]“经济民主”在德国的确立——试论胡戈·辛茨海默与《魏玛宪法》第165条[J]. 孟钟捷. 历史教学问题. 2007(06)
[8]实践《公司治理规则》的法律途径——论修订后的《德国股份法》第161条[J]. 胡晓静. 当代法学. 2005(04)
[9]德国职工共同决策制度——兼论我国职工董事、监事制度[J]. 施晓红,陈卫旗. 科学决策. 2004(09)
[10]德国职工共同决策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 施晓红. 经济管理. 2004(09)
硕士论文
[1]德国公司共同决定制度研究[D]. 张欣.中国政法大学 2010
本文编号:3197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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