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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认缴资本制下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探究

发布时间:2021-05-23 05:00
  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全面确立了公司设立的资本认缴制,对公司资本制度的规定作出了根本性的改变。资本认缴制的确立,是我国注册资本制度的颠覆性改革,给市场带来了巨大活力,但也给债权人利益保护带来了不利影响,同时给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在认缴资本制度下,摆在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面前的众多问题中,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在《公司法》第三次修正之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5日通过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对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了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主要针对公司股份回购问题进行了修正。虽然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最高人民法院亦对《公司法》作出了解释,但认缴资本制给公司债权人造成的交易风险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实施认缴资本制后,众多的法学家和司法工作者提出的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 

【文章来源】:青岛大学山东省

【文章页数】:3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认缴资本制下债权人保护概述
    一、认缴资本与实缴资本的概念及特点
    二、我国认缴资本制的立法现状
        (一)全面实施认缴登记制
        (二)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额
        (三)取消了注册资本的验资程序
    三、认缴资本制下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必要性
        (一)认缴资本制下债权人的交易风险增大
        (二)认缴资本制下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失衡
第二章 我国认缴资本制下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的缺陷
    一、公司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二、董事催缴义务制度缺失
    三、非破产情形下股东出资义务可以加速到期的制度缺失
        (一)认缴资本制下对股东出资义务的认识
        (二)司法实践中缺乏法律依据
        (三)建立非破产情形下股东出资义务可以加速到期的理由
    四、缺少资本显著不足时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
第三章 认缴资本制下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的域外借鉴
    一、美国的债权人保护制度
    二、德国的债权人保护制度
    三、日本的债权人保护制度
第四章 完善我国认缴资本制下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的建议
    一、完善相关的信息披露机制
    二、规定董事的催缴义务
    三、规定非破产情形下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制度
    四、完善资本显著不足时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一)资本显著不足的判断标准
        (二)完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资本认缴制下的董事催缴制度[J]. 李海燕,李盛聪.  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3)
[2]认缴制下公司存续中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责任研究[J]. 张磊.  政治与法律. 2018(05)
[3]资本显著不足不应适用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J]. 张素华,吴亦伟.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1)
[4]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司法适用问题研究——以“上海香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上海昊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一案为研究样本[J]. 赵树文.  法律适用(司法案例). 2017(22)
[5]公司资本缴纳制度评析——兼议认缴制下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困境与出路[J]. 卢宁.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7(06)
[6]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的法律研究[J]. 裴金霞.  法制博览. 2017(29)
[7]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法律适用研究[J]. 赵树文,郄心怡,赵勇政.  保定学院学报. 2017(05)
[8]论认缴资本制下债权人利益的保护[J]. 张素华,李雅男.  江汉论坛. 2017(03)
[9]审判视角下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完善路径[J]. 覃光开.  上饶师范学院学报. 2017(01)
[10]德国公司法中的法律续造——以股东导致公司破产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为例[J]. 赵守政.  法律方法. 2016(02)



本文编号:320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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