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改背景下政府采购履约立法完善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1-06-22 19:22
本文认为,《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当根据中央要求,在研究存在问题、理顺法律关系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采购. 2020,(08)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政府采购履约立法问题剖析
(一)立法对政府采购的属性认知不清晰。
(二)不同效力层级立法之间出现脱节。
(三)执行落实措施和责任追究规定不到位。
二、政府采购履约立法法理分析
(一)深改背景下政府采购立法原则的转型。
(二)政府采购法律关系上公法私法混合的特点。
(三)政府采购法律责任监管的复合性。
三、政府采购履约立法完善路径
(一)立法强化采购人履约验收责任。
(二)立法规范供应商履约行为。
(三)立法明确采购代理机构在履约验收中的角色。
(四)立法创新履约监管方式。
(五)立法及时借鉴各地各部门有益经验。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关于供应商恶意低价中标的成因分析和改进建议[J]. 白积洋. 中国政府采购. 2020(05)
[2]新形势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谋求新发展的分析与对策[J]. 石林. 中国政府采购. 2020(03)
[3]构建绩效导向的新型政府采购制度[J]. 于安. 中国政府采购. 2019(07)
[4]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的政策构想[J]. 李亢. 中国法律评论. 2017(02)
[5]“可以”在立法中的误用与勘正[J]. 周赟.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2008(01)
本文编号:3243401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采购. 2020,(08)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政府采购履约立法问题剖析
(一)立法对政府采购的属性认知不清晰。
(二)不同效力层级立法之间出现脱节。
(三)执行落实措施和责任追究规定不到位。
二、政府采购履约立法法理分析
(一)深改背景下政府采购立法原则的转型。
(二)政府采购法律关系上公法私法混合的特点。
(三)政府采购法律责任监管的复合性。
三、政府采购履约立法完善路径
(一)立法强化采购人履约验收责任。
(二)立法规范供应商履约行为。
(三)立法明确采购代理机构在履约验收中的角色。
(四)立法创新履约监管方式。
(五)立法及时借鉴各地各部门有益经验。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关于供应商恶意低价中标的成因分析和改进建议[J]. 白积洋. 中国政府采购. 2020(05)
[2]新形势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谋求新发展的分析与对策[J]. 石林. 中国政府采购. 2020(03)
[3]构建绩效导向的新型政府采购制度[J]. 于安. 中国政府采购. 2019(07)
[4]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的政策构想[J]. 李亢. 中国法律评论. 2017(02)
[5]“可以”在立法中的误用与勘正[J]. 周赟.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2008(01)
本文编号:324340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32434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