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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政府创新友好型法律规制建设研究——以网约车规制为例

发布时间:2021-07-06 11:02
  "互联网+"时代产生了网约车这种新兴业态,建立网约车行业规制体制势在必行,对于政府创建创新友好型法律规制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创建政府创新友好型法律规制利于提升政府规制能力、激发市场创新活力、防控市场创新风险。传统网约车规制存在商业模式创新受限、政府规制俘获风险、高度指令规制效率低下、传统规制严重滞后性等问题。因此,提出加强规制影响评估及立法评估、加快创新领域的政府规制建设、加强创新者的自我规制、加强政府与私人的合作规制等对策建议。 

【文章来源】:商业经济. 2020,(04)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传统网约车规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商业模式的创新受限
    (二)政府规制存在俘获风险
    (三)高度指令规制效率低下
    (四)传统规制的严重滞后性
二、政府创新友好型法律规制创建的重要意义
    (一)提升政府规制能力
    (二)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三)防控市场创新风险
三、加快创建政府创新友好型法律规制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规制影响评估及立法评估
    (二)加快创新领域的政府规制建设
    (三)加强创新者的自我规制
    (四)加强政府与私人的合作规制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网约车模式的法律规制研究[J]. 钱玉文,周晓杰.  中国高校社会科学. 2019(03)
[2]网约车法律规制的路径建构[J]. 胡东,刘锐.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2)
[3]共享经济的法律规制逻辑——以网约车行政案件为切入点的分析[J]. 王霁霞.  法学杂志. 2019(01)
[4]网络舆情推动下的网约车规制政策变迁逻辑——基于多源流理论的案例分析[J]. 黄扬,李伟权.  情报杂志. 2018(08)
[5]试验性规制视角下“网约车”政府规制创新[J]. 张效羽.  电子政务. 2018(04)
[6]我国网约车业态发展中的新问题与规制创新[J]. 吴群琪,张羽琦.  西部论坛. 2018(01)
[7]网约车法律规制:逻辑与思路——兼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J]. 向超.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7(06)
[8]网约车地方规制细则成本收益分析——以北京市网约车规制细则为例[J]. 宋心然,张效羽.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7(05)



本文编号:326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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