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P2P网贷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基于中美P2P网贷消费者保护的比较
发布时间:2021-08-21 20:20
对一个国家P2P网贷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的深度分析不能脱离本国的市场结构、行业准入制度、征信系统建设、投资市场环境等深层结构的剖析,通过对中美两国P2P网贷市场的具体运营背景的深层结构比较分析得出中美两国网贷消费者保护强度"弱"和"强"的结论。中国目前P2P网贷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显现出了统合立法层级低、不适用于互联网金融、缺乏统一的消费者保护机构、消费者保护理念尚未与时俱进、网贷纠纷解决机制效率低下等弊端。而美国P2P网贷消费者保护统合立法层级较高、可操作性强且适用于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有统一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以消费者保护理念为金融改革最高理念、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灵活简便且专业性强。应构建一个包括P2P网贷在内的金融消费者保护统合立法体系、建立"一元化"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将P2P消费者保护理念作为P2P监管的最高理念、建立FOS和ODR机制融合发展的更加高效快捷的P2P网贷纠纷解决机制是保护中国P2P网贷消费者的有效途径。
【文章来源】:现代经济探讨. 2020,(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中美P2P网贷消费者保护制度的深层结构分析
1. 美国P2P网贷消费者保护制度深层结构评析
2. 中国P2P网贷消费者保护制度深层结构评析
三、中美P2P网贷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对比分析
1. 中美P2P网贷消费者保护法律框架对比评析
2. 中美P2P网贷消费者保护机构对比评析
3. 中美P2P网贷消费者保护理念对比评析
4. 中美P2P网贷纠纷解决机制对比评析
四、中国P2P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
1. 构建一个包括P2P网贷在内的金融消费者保护统合立法体系
2. 建立一元化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关, 设立专门的P2P金融消费者保护部门
3. 将P2P消费者保护理念作为P2P监管的最高理念
4. 建立高效快捷的P2P网贷纠纷解决机制
五、结束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目标定位与职能完善——以金融法中的“三足定理”为视角[J]. 邢会强. 法学评论. 2018(03)
[2]中国P2P网贷市场亟待长效机制建设——来自英、美、德、法四国经验[J]. 杨咸月,朱辉. 上海经济. 2017(06)
[3]从中美差异性透视我国P2P网贷市场的发展[J]. 潘锡泉. 金融教育研究. 2017(04)
[4]金融纠纷诉讼调解机制运行的影响因素及其实证分析——以上海为研究对象[J]. 沈伟,余涛. 法学论坛. 2016(06)
[5]以功能性规制为基础构建金融消费者保护法[J]. 董新义.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6(06)
[6]互联网金融视野下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J]. 李勇坚. 经济与管理研究. 2016(09)
[7]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受理网贷投诉对我国的启示[J]. 周贵义,刘畅. 黑龙江金融. 2016(06)
[8]论金融消费者保护视野下金融纠纷调解机制的构建[J]. 李慈强. 法学论坛. 2016(03)
[9]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五个维度:以金融消费者保护为核心[J]. 杨东. 清华金融评论. 2014(10)
[10]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统合立法体系的构建——以日本的立法经验借鉴为视角[J]. 杨东. 社会科学. 2013(08)
本文编号:3356275
【文章来源】:现代经济探讨. 2020,(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中美P2P网贷消费者保护制度的深层结构分析
1. 美国P2P网贷消费者保护制度深层结构评析
2. 中国P2P网贷消费者保护制度深层结构评析
三、中美P2P网贷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对比分析
1. 中美P2P网贷消费者保护法律框架对比评析
2. 中美P2P网贷消费者保护机构对比评析
3. 中美P2P网贷消费者保护理念对比评析
4. 中美P2P网贷纠纷解决机制对比评析
四、中国P2P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
1. 构建一个包括P2P网贷在内的金融消费者保护统合立法体系
2. 建立一元化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关, 设立专门的P2P金融消费者保护部门
3. 将P2P消费者保护理念作为P2P监管的最高理念
4. 建立高效快捷的P2P网贷纠纷解决机制
五、结束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目标定位与职能完善——以金融法中的“三足定理”为视角[J]. 邢会强. 法学评论. 2018(03)
[2]中国P2P网贷市场亟待长效机制建设——来自英、美、德、法四国经验[J]. 杨咸月,朱辉. 上海经济. 2017(06)
[3]从中美差异性透视我国P2P网贷市场的发展[J]. 潘锡泉. 金融教育研究. 2017(04)
[4]金融纠纷诉讼调解机制运行的影响因素及其实证分析——以上海为研究对象[J]. 沈伟,余涛. 法学论坛. 2016(06)
[5]以功能性规制为基础构建金融消费者保护法[J]. 董新义.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6(06)
[6]互联网金融视野下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J]. 李勇坚. 经济与管理研究. 2016(09)
[7]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受理网贷投诉对我国的启示[J]. 周贵义,刘畅. 黑龙江金融. 2016(06)
[8]论金融消费者保护视野下金融纠纷调解机制的构建[J]. 李慈强. 法学论坛. 2016(03)
[9]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五个维度:以金融消费者保护为核心[J]. 杨东. 清华金融评论. 2014(10)
[10]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统合立法体系的构建——以日本的立法经验借鉴为视角[J]. 杨东. 社会科学. 2013(08)
本文编号:3356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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