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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数字化下数字服务税规则探析与反思——以法国数字服务税法案为切入点

发布时间:2021-08-24 22:16
  经济数字化对现有国际税制造成的冲击史无前例。利益博弈之下,国际共识的推进举步维艰,多国开始推行数字服务税单边临时措施以规制互联网企业。在欧盟提案的倡导下,法国对相关领域的税制建立提出了初步设想。然而,目前法国版本的数字服务税法案存在征收效率欠佳、可能触犯欧盟的国家援助规则、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税收框架不兼容等争议。分析法国数字服务税法案的要点、实践探索及存在的争议,梳理法国法院在法国谷歌案中的判决思路,不仅有助于未来中国政府制定数字服务税收政策,而且对中国互联网企业应对数字服务税征收潮流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文章来源】: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0,34(02)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法国数字服务税法案概述
    (一)数字服务税的税基
    (二)数字服务税的征收对象与税率
    (三)数字服务税的征收与执行
三、法国数字服务税法案的实践探索
    (一)法国谷歌案的背景简介
    (二)法国谷歌案争议焦点简析
        1.谷歌法国是否为独立代理人
        2.谷歌法国是否为非独立代理人
        3.谷歌法国是否为谷歌爱尔兰的常设机构
四、法国数字服务税法案的现存争议
    (一)数字服务税征收效率欠缺
    (二)触犯《欧盟国家援助协议》中的禁止性规定
    (三)与现有OECD框架不相容
五、中国应对数字服务税征收潮流的建议
    (一)政府应综合权衡设计税收政策目标
    (二)积极推进国际税收合作
    (三)互联网企业应及时把握税收发展新动向
六、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利用税法规则错配避税不构成“非法国家援助”?——评欧盟对麦当劳国家援助调查的裁定[J]. 姚丽,励贺林.  国际税收. 2018(10)



本文编号:33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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