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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监管:放与管的徘徊——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P2P)为例

发布时间:2021-09-24 10:29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我国相当一部分中小微企业融资出现困难,民间金融在此时作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被提出来并得以迅猛发展。然而,作为新生事物的P2P在发展过程中因为缺少监管而蒙眼狂奔多年,超过90%的平台触及法律红线。因此,"监管"措施刚刚出台,整个行业便直接进入"专项整治"通道,导致90%以上的P2P平台在三年多时间里先后被停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警学研究. 2020,(05)

【文章页数】:11 页

【部分图文】:

民间金融监管:放与管的徘徊——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P2P)为例


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4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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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的贷款余额占比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占比就更低了。数据显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自2017年9月后快速下滑,15个月内由15.66%下滑到8.94%,几乎腰斩,小微企业死伤一片。随后中央不断呼吁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并出台政策大力支持,到2019年初回升到9.56%(见图4)。本文列举的数字虽然都是近期的情况,但事实上是这些情况一直在经济领域持续存在,是一种业内人士都心知肚明的普遍现象。基于此,国家也认识到很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低资质自然人的融资需求通过常规的金融体系得不到满足,于是希望民间金融能成为金融行业的有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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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4日,中央领导在考察首家互联网民营银行———前海微众银行时提出,“你们要在互联网金融领域闯出一条路子,给普惠金融、小贷公司、小微银行发展提供经验。要降低成本让小微客户切实受益,这也能倒逼传统金融加速改革。”[1]这说明,当初国家对互联网金融是持鼓励、引导和发展态度的。图4 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快速下滑


本文编号:3407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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