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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司法中的公司分立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30 11:12
  在日本公司法中,公司分立是公司重组的重要手段之一。由于公司分立的行为蕴含着导致公司资产减少的可能性,因此日本公司分立的制度构建中极为注重分立公司的股东、债权人、公司职工等利益相关者的保护。在公司分立的制度构建中,公司利益相关者的保护与公司分立行为效率之间的平衡是一个无法取舍的难点。近年来,日本频繁出现恶意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恶性事件,2014年日本修改了公司法,通过要求公司分立中财产的继受公司或者新设公司承担有条件(分立公司明知行为会损害残存债权人的利益仍然进行公司分立)的连带责任对公司分立制度进行了调整,旨在强化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抑制频繁出现的恶意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现象。 

【文章来源】:清华法学. 2015,9(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公司分立的定义
二、公司分立的类型——以物的分立与人的分立为中心
三、公司分立制度的沿革——以2005年与2014年日本公司法修改为中心
四、日本公司分立的程序
    1. 吸收分立合同的缔结与股东大会的许可
    2. 债权人异议程序、股份回购请求的程序、请求回购新股预约权的程序
    3. 信息公开
    4. 生效与登记
五、公司分立与“事实上的公司分立”
六、债权人的保护
七、职工保护
八、公司分立无效之诉



本文编号:341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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