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对《建筑法》转分包条款的修改建议

发布时间:2021-10-06 22:42
  <正>改革开放40余年来,我国建筑业蓬勃发展,然而立法则显滞后,其中关于转分包的条款已经不适应现实需要。建议修改内容。《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本规定为禁止转包的立法规定,但对于什么是转包,《建筑法》没有明文规定,且未考虑"母揽子干"的特殊性。《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文章来源】:施工企业管理. 2020,(07)

【文章页数】:1 页


本文编号:3420879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3420879.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35037***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