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制度构建研究
发布时间:2021-10-16 13:02
近年来,随着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活动的频繁,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所引起的油污事件也越来越多。油气资源是各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动力,随着陆地的油气资源日益趋近枯竭,各国逐渐地将油气资源开发的重点转移到海洋,我国也日益重视海洋油气资源的开发活动。但同时,这一活动产生的油污也给受害者以及海洋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海洋油气资源开发中一旦发生事故造成油污,就极易产生巨大的损失,可能涉及的损失包括清理油污的费用、生态环境的修复与维护、渔业资源的损害赔偿、油污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和油污造成的财产损害的赔偿。由于损失额巨大,海洋油气资源开发主体往往难以承担,赔款落实的周期又相当长,最终这些损害实际上由受害者自身负担,这不利于对受害者的保护,也不利于油气资源开采行业的长期的稳定的发展。且从国际形式来看,我国长期以来依赖于进口石油,但是随着欧美等国家对伊朗等石油出口国家的制裁,我国的进口渠道受到严重阻碍,不得不考虑通过对我国的油气资源进行开发以保障我国能源安全,而我国近年来的油气资源开发的重心又逐步转向海洋,因此,海洋油气资源开发的活动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油污损害事件也越来越多。出于对风险分散的需要...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6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的构建基础
第一节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制度构建的现实依据
一、“一带一路”与“海洋强国”等倡议的落实需求
二、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威胁的日趋严重
三、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保险制度的国际差距
第二节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制度构建的理论依据
一、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赔偿风险分散的需求
二、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活动的各主体利益平衡的需求
第三节 我国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一、我国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的立法现状
二、我国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的现存问题
第二章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之投保主体
第一节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投保主体的非单一性
一、油污责任主体与强制保险投保主体
二、油污责任主体的非单一性
第二节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的基本投保主体
一、承租人
二、持照人
三、作业者
第三节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的其他投保主体
一、所有人
二、承包者
三、合作开发者
第三章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之承保范围
第一节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承保范围的确定基础
一、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赔偿范围与强制保险承保范围
二、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赔偿除外责任与强制保险除外责任
第二节 保险人的承保范围
一、开采设施本身以外的污染损害
二、预防措施与预防措施造成的进一步损害
三、海洋生态环境损害
第三节 保险人的除外责任
一、不可抗拒自然灾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
三、其他除外责任
第四章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之责任限额
第一节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制度基础
一、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与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
二、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设立的必要性
第二节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国际规定
一、欧洲:《近海污染责任协议》
二、美国:《石油污染法》
第三节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确定依据
一、责任限额的确定依据
二、基金补充赔偿制度
第五章 我国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制度的构建建议.
第一节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制度的具体建议
一、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的投保主体
二、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的承保范围
三、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制度的责任限额
第二节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制度的立法路径
一、《海商法》的修订
二、其他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
参考文献
后记
附录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除外责任研究——基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思考[J]. 欧阳丹丹.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18(09)
[2]海洋石油开发中的环境保护立法之完善——以规制海洋石油开发溢油为视角[J]. 李永,张丽娜. 求是学刊. 2018(03)
[3]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法律制度危机及应对[J]. 彭中遥. 当代经济管理. 2018(08)
[4]海洋油气开发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限制模式研究——以《海商法》修改为视角[J]. 李天生,司星丽.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7(03)
[5]论海洋油污损害赔偿责任的社会化分担[J]. 王军,张海枫. 比较法研究. 2017(03)
[6]钻井平台油污事故处理的国际法及其发展[J]. 王泽澜,王慧. 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 2017(01)
[7]油污生态损害救济的规则选择——基于“卡-梅框架”展开的分析[J]. 郭楠,秦鹏. 社会科学. 2016(08)
[8]关于海上钻井平台油污强制责任保险的探讨[J]. 张鹏飞,吴建军. 海洋环境科学. 2014(04)
[9]论钻井平台油污损害保险问题[J]. 于诗卉,郑宇辉.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2)
[10]美国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制度对我国的启示——以海洋石油开发为视角[J]. 刘玲. 河北法学. 2013(07)
硕士论文
[1]三沙海域溢油风险保险产品方案设计[D]. 邓彦博.湖南大学 2017
[2]论我国钻井平台油污责任保险问题[D]. 江晓筠.厦门大学 2014
[3]我国船舶油污强制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研究[D]. 张秋菊.南京大学 2013
[4]钻井平台污染损害赔偿法律问题研究[D]. 李月.大连海事大学 2011
本文编号:3439853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6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的构建基础
第一节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制度构建的现实依据
一、“一带一路”与“海洋强国”等倡议的落实需求
二、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威胁的日趋严重
三、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保险制度的国际差距
第二节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制度构建的理论依据
一、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赔偿风险分散的需求
二、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活动的各主体利益平衡的需求
第三节 我国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一、我国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的立法现状
二、我国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的现存问题
第二章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之投保主体
第一节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投保主体的非单一性
一、油污责任主体与强制保险投保主体
二、油污责任主体的非单一性
第二节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的基本投保主体
一、承租人
二、持照人
三、作业者
第三节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的其他投保主体
一、所有人
二、承包者
三、合作开发者
第三章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之承保范围
第一节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承保范围的确定基础
一、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赔偿范围与强制保险承保范围
二、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赔偿除外责任与强制保险除外责任
第二节 保险人的承保范围
一、开采设施本身以外的污染损害
二、预防措施与预防措施造成的进一步损害
三、海洋生态环境损害
第三节 保险人的除外责任
一、不可抗拒自然灾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
三、其他除外责任
第四章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之责任限额
第一节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制度基础
一、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与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
二、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设立的必要性
第二节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国际规定
一、欧洲:《近海污染责任协议》
二、美国:《石油污染法》
第三节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确定依据
一、责任限额的确定依据
二、基金补充赔偿制度
第五章 我国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制度的构建建议.
第一节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制度的具体建议
一、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的投保主体
二、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的承保范围
三、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制度的责任限额
第二节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污染损害强制保险制度的立法路径
一、《海商法》的修订
二、其他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
参考文献
后记
附录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除外责任研究——基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思考[J]. 欧阳丹丹.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18(09)
[2]海洋石油开发中的环境保护立法之完善——以规制海洋石油开发溢油为视角[J]. 李永,张丽娜. 求是学刊. 2018(03)
[3]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法律制度危机及应对[J]. 彭中遥. 当代经济管理. 2018(08)
[4]海洋油气开发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限制模式研究——以《海商法》修改为视角[J]. 李天生,司星丽.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7(03)
[5]论海洋油污损害赔偿责任的社会化分担[J]. 王军,张海枫. 比较法研究. 2017(03)
[6]钻井平台油污事故处理的国际法及其发展[J]. 王泽澜,王慧. 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 2017(01)
[7]油污生态损害救济的规则选择——基于“卡-梅框架”展开的分析[J]. 郭楠,秦鹏. 社会科学. 2016(08)
[8]关于海上钻井平台油污强制责任保险的探讨[J]. 张鹏飞,吴建军. 海洋环境科学. 2014(04)
[9]论钻井平台油污损害保险问题[J]. 于诗卉,郑宇辉.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2)
[10]美国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制度对我国的启示——以海洋石油开发为视角[J]. 刘玲. 河北法学. 2013(07)
硕士论文
[1]三沙海域溢油风险保险产品方案设计[D]. 邓彦博.湖南大学 2017
[2]论我国钻井平台油污责任保险问题[D]. 江晓筠.厦门大学 2014
[3]我国船舶油污强制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研究[D]. 张秋菊.南京大学 2013
[4]钻井平台污染损害赔偿法律问题研究[D]. 李月.大连海事大学 2011
本文编号:3439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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