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实质合并重整是把“双刃剑”
发布时间:2021-10-29 05:33
<正>司法实践中的实质合并破产程序或重整程序,主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下称"破产会议纪要")中第六部分"关联企业破产"内容。根据破产会议纪要,人民法院审理关联企业破产案件时,要立足于破产关联企业之间的具体关系模式,采取不同方式予以处理。既要通过实质合并审理方式处理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的关联关系,确保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也要避免不当采用实质合并审理方式损害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法人. 2020,(11)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法律规定需要更加具体
准确适用法律维护企业重大权益
案件审理中法院秉持的几个标准
1.法人人格高度混同
2.财产混同难以区分
3.债务混同,互相担保
4.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利益
保护好利益相关方
本文编号:3464063
【文章来源】:法人. 2020,(11)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法律规定需要更加具体
准确适用法律维护企业重大权益
案件审理中法院秉持的几个标准
1.法人人格高度混同
2.财产混同难以区分
3.债务混同,互相担保
4.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利益
保护好利益相关方
本文编号:3464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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