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1-11-03 20:40
时至今日,以网络平台为基础的众多经营者已经成了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市场主体。虽然我国已经出台《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完善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但在调整网络平台市场竞争时仍然存在针对性、适用性不足,立法缺位等困境。究其原因,主要是从单边市场到双边市场的市场模式变革影响到了网络平台市场竞争要素的变革。比较网络平台的双边市场发展模式与传统单边市场发展模式可以发现,用户数量成为网络平台市场控制能力关键因素、算法成为维持用户数量与开展有效竞争的重要工具。在《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第11条确定的认定网络平台市场支配地位要素中,用户数量应当具有优先适用性,将其作为推定条款进行重点突出;以用户时间占有比作为量化平台经营者持续占据、维持用户的指标,认定网络平台经营者是否具有持续占有市场支配地位能力。基于算法工具属性,对占据明显用户数量与用户时间比的网络平台经营者的算法进行备案以完善对网络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制方式。
【文章来源】: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网络平台市场反垄断法律规范的适用困境
(一)现行法律规定
(二)适用困境
二网络平台市场控制能力的考量
(一)双边市场理论概要
(二)网络平台市场控制能力的变革
1. 单边市场下经营者发展模式分析。
2. 双边市场下经营者发展模式分析。
3. 市场变革下的竞争要素变革。
(三)网络平台市场控制能力的核心要素
1. 用户数量成为网络平台市场竞争的关键要素。
2. 算法成为发挥数据作用、进行市场竞争的工具。
三完善网络平台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建议
(一)将用户数量作为认定网络平台市场支配地位的优先推定要素
1. 用户数量作为关键节点,在诸要素之中应当具有优先适用性。
2. 当网络平台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占据用户数量达到明显标准,推定其在相关市场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3. 网络平台经营者享有抗辩权,可以用《暂行规定》第11条确定的诸要素予以抗辩。
(二)以用户时间占有比作为网络平台经营者持续占据用户的量化指标
(三)对占据明显用户数量与用户时间比的网络平台经营者算法进行备案
1. 算法备案制既遵循法律审慎原则,又保障企业自治原则。
2. 算法备案制有利于判断相关网络平台经营者的行为是否符合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效果原则。
3. 算法备案制使得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由事后惩罚为主转为事前预防与事后惩罚相结合,为构建合理竞争秩序注入强心剂。
4. 算法备案制存在实施空间与必要。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时间资源稀缺化对社会治理的挑战[J]. 张康之. 行政论坛. 2019(03)
[2]动态环境下的竞争行动与反应[J]. 韩恒标. 市场论坛. 2018(11)
[3]数字经济时代公共话语格局变迁的新图景——平台驱动型参与的兴起、特征与机制[J]. 张欣. 中国法律评论. 2018(02)
[4]互联网企业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J]. 朱静洁.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1)
[5]互联网产业中双边市场情形下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调整——兼评奇虎诉腾讯案[J]. 许光耀. 法学评论. 2018(01)
[6]MapReduce大数据处理平台与算法研究进展[J]. 宋杰,孙宗哲,毛克明,鲍玉斌,于戈. 软件学报. 2017(03)
[7]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理论的司法考量[J]. 刘贵祥. 中国法学. 2016(05)
[8]互联网平台企业免费定价反垄断规制批判[J]. 杨文明. 广东财经大学学报. 2015(01)
[9]双边市场理论与应用述评[J]. 吴汉洪,孟剑.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4(02)
[10]大数据管理:概念、技术与挑战[J]. 孟小峰,慈祥. 计算机研究与发展. 2013(01)
本文编号:3474316
【文章来源】: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网络平台市场反垄断法律规范的适用困境
(一)现行法律规定
(二)适用困境
二网络平台市场控制能力的考量
(一)双边市场理论概要
(二)网络平台市场控制能力的变革
1. 单边市场下经营者发展模式分析。
2. 双边市场下经营者发展模式分析。
3. 市场变革下的竞争要素变革。
(三)网络平台市场控制能力的核心要素
1. 用户数量成为网络平台市场竞争的关键要素。
2. 算法成为发挥数据作用、进行市场竞争的工具。
三完善网络平台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建议
(一)将用户数量作为认定网络平台市场支配地位的优先推定要素
1. 用户数量作为关键节点,在诸要素之中应当具有优先适用性。
2. 当网络平台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占据用户数量达到明显标准,推定其在相关市场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3. 网络平台经营者享有抗辩权,可以用《暂行规定》第11条确定的诸要素予以抗辩。
(二)以用户时间占有比作为网络平台经营者持续占据用户的量化指标
(三)对占据明显用户数量与用户时间比的网络平台经营者算法进行备案
1. 算法备案制既遵循法律审慎原则,又保障企业自治原则。
2. 算法备案制有利于判断相关网络平台经营者的行为是否符合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效果原则。
3. 算法备案制使得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由事后惩罚为主转为事前预防与事后惩罚相结合,为构建合理竞争秩序注入强心剂。
4. 算法备案制存在实施空间与必要。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时间资源稀缺化对社会治理的挑战[J]. 张康之. 行政论坛. 2019(03)
[2]动态环境下的竞争行动与反应[J]. 韩恒标. 市场论坛. 2018(11)
[3]数字经济时代公共话语格局变迁的新图景——平台驱动型参与的兴起、特征与机制[J]. 张欣. 中国法律评论. 2018(02)
[4]互联网企业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J]. 朱静洁.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1)
[5]互联网产业中双边市场情形下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调整——兼评奇虎诉腾讯案[J]. 许光耀. 法学评论. 2018(01)
[6]MapReduce大数据处理平台与算法研究进展[J]. 宋杰,孙宗哲,毛克明,鲍玉斌,于戈. 软件学报. 2017(03)
[7]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理论的司法考量[J]. 刘贵祥. 中国法学. 2016(05)
[8]互联网平台企业免费定价反垄断规制批判[J]. 杨文明. 广东财经大学学报. 2015(01)
[9]双边市场理论与应用述评[J]. 吴汉洪,孟剑.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4(02)
[10]大数据管理:概念、技术与挑战[J]. 孟小峰,慈祥. 计算机研究与发展. 2013(01)
本文编号:347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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