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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汽车售后市场搭售安排的反垄断规制

发布时间:2021-11-09 02:31
  作为“经济宪法”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反垄断法》原则上禁止经营者实施具有排除、限定竞争效果的搭售行为。实践中,汽车售后市场存在强制搭售行为,其结卖品为品牌汽车原厂配件,搭卖品为售后维修保养服务。这一情形不仅直接攫取了消费者的消费福利,还对汽车售后市场中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利益造成了严重的负面效应,妨碍了市场的稳定有序竞争。可以说,汽车行业售后市场的搭售安排是一种典型的排斥和妨碍市场竞争的反竞争行为;然而,仅通过我国现有《反垄断法》是难以规制的。汽车售后市场搭售安排给我国《反垄断法》的适用带来的难题体现在多个方面,其中包括纵向垄断协议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竞合问题;授权经销与维修商市场地位的界定问题;商业特许经营模式下品牌汽车供应商和授权经销与维修商之间的垄断责任划分问题以及此类搭售安排能否适用反垄断法正当理由的问题等。这些问题,不仅出现在汽车售后市场上的搭售安排中,还可能潜藏在其他行业的搭售现象中,且尚未得到我国《反垄断法》的妥善规制,因而亟需完善《反垄断法》及其搭售配套细则,并辅以行业专属规范。 

【文章来源】:浙江大学浙江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7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致谢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2 我国现行反垄断法规制汽车售后市场搭售安排所面临的难题
    2.1 垄断协议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竞合如何适用反垄断法的问题
        2.1.1 汽车售后市场搭售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形之一
        2.1.2 汽车销售中的特许经营策略体现了纵向垄断协议的特征
    2.2 授权经销与维修商市场地位的界定问题
        2.2.1 市场支配地位与相对优势地位的联系
        2.2.2 市场势力的存在及其杠杆化传导
        2.2.3 授权经销与维修商的相对优势地位的认定依据
    2.3 商业特许经营模式下垄断责任的划分问题
        2.3.1 品牌汽车供应商应对搭售安排承担法律责任
        2.3.2 授权经销与维修商直接实施搭售亦应追责
    2.4 搭售安排能否适用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即基于正当理由的豁免问题
3 汽车售后市场搭售安排的双重竞争效应分析
    3.1 搭售前提:结卖品与搭卖品各具独立性
        3.1.1 搭售情形下的单一产品问题:理论及判断标准
        3.1.2 零部件与维修保养服务不属于单一产品
    3.2 辐射范围:讨论竞争效应需在相关市场内展开
        3.2.1 关于相关市场的界定理论
        3.2.2 结卖品——汽车零部件销售市场的界定
        3.2.3 搭卖品——汽车售后维修保养服务市场的界定
    3.3 积极效应:搭售安排具有的经济学意义
        3.3.1 捆绑销售为交易双方节省了交易成本
        3.3.2 授权维修商的专业服务提高了售后服务质量
    3.4 消极效应:搭售安排背离了反垄断法要旨
        3.4.1 不正当地攫取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福利
        3.4.2 排除和妨碍了汽车售后市场的公平竞争
4 我国现行反垄断法规制体系存在的缺失
    4.1 反垄断法尚未规定如何处理垄断行为的竞合问题
    4.2 反垄断法尚未把“滥用相对优势地位”纳入规制范畴
        4.2.1 反垄断法SCP范式下相对优势地位的特殊性
        4.2.2 引进“禁止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行为”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3 特许权人与被特许人的垄断责任归咎原则不明
    4.4 反垄断豁免的“阈值”较低致使逃逸成为可能
    4.5 垄断经营者的违法成本较低不利于惩戒
    4.6 汽车行业规则有悖于反垄断法律规范
        4.6.1 汽车行业规范未完全例举垄断情形
        4.6.2 汽车行业规范与反垄断法或有冲突
5 化解我国汽车售后市场中搭售安排规制难点的思考和建议
    5.1 制定反垄断法的实施细则规制搭售现象
        5.1.1 解决纵向垄断与强制搭售竞合难题
        5.1.2 增设针对经营者搭售违法行为罚款的梯度征收制度
        5.1.3 严格限制搭售行为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
    5.2 通过修法或扩充解释将滥用相对优势地位纳入反垄断法所禁止的范围
    5.3 遵循反垄断法与汽车行业规范间的法律效力位阶
    5.4 通过专门的行业规范规制汽车售后市场搭售安排
    5.5 从法律层面推动汽车售后市场进一步开放
    5.6 建立商业特许经营协议的申报制度
    5.7 确定特许权人与被特许人的归责原则
6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相关市场界定在滥用行为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J]. 王晓晔.  现代法学. 2018(03)
[2]中国汽车行业的垄断与反垄断[J]. 徐海涛.  汽车工业研究. 2017(10)
[3]论产业政策法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J]. 杨力一.  金融理论与教学. 2017(03)
[4]竞争政策视角下我国公平竞争审查豁免制度的应然建构[J]. 孙晋,钟原.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4)
[5]论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建立与健全[J]. 丁茂中.  竞争政策研究. 2017(02)
[6]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若干问题[J]. 时建中.  行政管理改革. 2017(01)
[7]论搭售的法律规制[J]. 杨敏.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2016(06)
[8]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我国反垄断战略[J]. 王先林.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16(12)
[9]排他性单一品牌经销的汽车售后市场垄断化效应[J]. 唐要家,唐春晖,管霞霞.  中国工业经济. 2016(09)
[10]我国汽车行业垄断行为研究[J]. 徐海涛.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报. 2016(03)

硕士论文
[1]相对优势地位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基础与限度[D]. 赵莹.北京交通大学 2018
[2]我国汽车售后配件市场的反垄断规制研究[D]. 鲁梦琪.西南政法大学 2017



本文编号:348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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