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的利息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11-27 09:44
根据借贷关系中债权人是否为金融机构,我国的借贷关系可分为金融借贷和民间借贷两种。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两种借贷分别采用着不同的管理体系分别进行规范,以满足二者不同的规范需求。然而,当债权主体在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间发生转变时,利息的双轨制管理模式就面临了挑战。金融不良债权的转让就是当今经济领域中最为典型的债权主体可能发生转变的情形。当债权人身份发生改变,借贷关系在两种借贷模式之间发生转换,此时便出现了利息规则的模糊地带。复利的计收以及利率上限的确定就是转变过程中的两个需要讨论确定的问题。本文以此出发,从当下的利息制度着手,试图通过对相关案例的讨论与相关法律制度的研究,对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的复利以及利率上限问题提出自己的相关建议。
【文章来源】:黑龙江大学黑龙江省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利息双轨制背景下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呈现的问题
(一)利息制度双轨制
1.金融机构贷款及其利息规制
2.非金融机构贷款及其利息规制
(二)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的现状
1.金融不良债权的概念
2.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的产生背景
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职能
(三)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利息双轨制的冲突
1.利息之债的附从性
2.债权让与对于债权同一性的要求
3.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带来的利息问题
二、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的复利问题
(一)复利概述
1.复利的涵义
2.复利的分类
(二)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复利问题的产生
(三)相关案例以及判决结果
1.案例一
2.案例二
3.案例三
4.案例小结
(四)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的复利问题的处理观点及建议
1.处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的复利问题的两种观点
2.复利收取的权利性质辨析
3.对于处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复利问题的看法及建议
三、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的利率上限问题
(一)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规定
(二)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利率上限问题的产生
(三)相关案例以及判决结果
1.案情简介
2.处理结果
3.案例小结
(四)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利率上限问题的处理建议及理由
1.对非金融机构主体受让的金融不良债权进行利率限制的理由
2.规制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利率上限的具体方法
3.以“两线三区”限定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利率的优势
结论及相关建议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营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J]. 贾国磊. 企业管理. 2019(01)
[2]复利的威力[J]. 陶诗秀. 上海企业. 2019(01)
[3]复利的威力到底有多大——不可小觑的第五种数学运算[J]. 刘国梅. 职业教育(下旬刊). 2018(08)
[4]民间借贷中超限利息的处理[J]. 李学辉. 法学杂志. 2017(12)
[5]受让金融不良债权的利息计算[J]. 马桂容. 人民司法(案例). 2016(29)
[6]我国民间借贷最高利率限额制度的变迁及优化路径[J]. 熊进光,王奕刚. 甘肃社会科学. 2016(03)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J]. 杨临萍,姚辉,韩延斌,王林清. 法律适用. 2015(11)
[8]民间借贷利率确立“两线三区”[J]. 关礼. 中国金融家. 2015(10)
[9]复利的理性[J]. 邓纲,连牧川,张瑞玺. 金融法苑. 2015(01)
[10]不良债权不生息[J]. 宋勇. 人民司法. 2011(04)
本文编号:3522024
【文章来源】:黑龙江大学黑龙江省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利息双轨制背景下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呈现的问题
(一)利息制度双轨制
1.金融机构贷款及其利息规制
2.非金融机构贷款及其利息规制
(二)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的现状
1.金融不良债权的概念
2.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的产生背景
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职能
(三)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利息双轨制的冲突
1.利息之债的附从性
2.债权让与对于债权同一性的要求
3.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带来的利息问题
二、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的复利问题
(一)复利概述
1.复利的涵义
2.复利的分类
(二)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复利问题的产生
(三)相关案例以及判决结果
1.案例一
2.案例二
3.案例三
4.案例小结
(四)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的复利问题的处理观点及建议
1.处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的复利问题的两种观点
2.复利收取的权利性质辨析
3.对于处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复利问题的看法及建议
三、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的利率上限问题
(一)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规定
(二)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利率上限问题的产生
(三)相关案例以及判决结果
1.案情简介
2.处理结果
3.案例小结
(四)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利率上限问题的处理建议及理由
1.对非金融机构主体受让的金融不良债权进行利率限制的理由
2.规制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利率上限的具体方法
3.以“两线三区”限定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利率的优势
结论及相关建议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营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J]. 贾国磊. 企业管理. 2019(01)
[2]复利的威力[J]. 陶诗秀. 上海企业. 2019(01)
[3]复利的威力到底有多大——不可小觑的第五种数学运算[J]. 刘国梅. 职业教育(下旬刊). 2018(08)
[4]民间借贷中超限利息的处理[J]. 李学辉. 法学杂志. 2017(12)
[5]受让金融不良债权的利息计算[J]. 马桂容. 人民司法(案例). 2016(29)
[6]我国民间借贷最高利率限额制度的变迁及优化路径[J]. 熊进光,王奕刚. 甘肃社会科学. 2016(03)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J]. 杨临萍,姚辉,韩延斌,王林清. 法律适用. 2015(11)
[8]民间借贷利率确立“两线三区”[J]. 关礼. 中国金融家. 2015(10)
[9]复利的理性[J]. 邓纲,连牧川,张瑞玺. 金融法苑. 2015(01)
[10]不良债权不生息[J]. 宋勇. 人民司法. 2011(04)
本文编号:35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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